男持玩具槍逛大街 警依社維法函送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警分局有民眾於03月03日凌晨02時13分許向110報案,指稱在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680巷看到黑色汽車駕駛放一把長槍在駕駛座上情事,轄區新店警分局接獲通報後不敢大意,立即由江陵派出所會同偵查隊趕赴現場查看,並查找該黑色自小客車內,目視車內無可疑物品。經調閱監視器發現02時12分有一名男子徒步經過,右手手持疑似長槍,經確認其身分為鄧姓男子(89年次)。

(新店警分局提供)

新店警分局指出,新店警分局員警遂於現場埋伏守候,鄧男於03時43分徒步走出民宅要離開時,警方徵得其同意搜索、扣押所持有疑似真槍之玩具槍一把,由新店警分局鑑識小隊小隊長檢驗確認無殺傷力,但乃將鄧男帶返所詢問,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函請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