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淑娟∕下營報導
天下事無奇不有!十五日上午十時,竟有一對男女在國道中山高台南下營段發生爭吵,女子負氣將車停在內側車道,人上中央分隔島行走,男子則將車開離。國道警察前往查處,將女子載回新營分隊,對此將開單告發。
國道第四警察大隊十五日上午接獲報案,有女子站在中山高南下三百公里處的中央分隔島上,警方立即派出新營分隊兩輛巡邏車前往,於南下二百九十七公里處,將該胡姓女子載返新營分隊,並通知親友。
據警方了解,四十一歲的胡女自述是該車駕駛,因有情緒問題,直接將車停在中山高下營段內側車道後下車,並走上中央分隔島;車上有一男子,直接將該車開離現場。
國道第四警察大隊表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條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否則依規定將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若民眾因生、心理因素無法繼續駕駛,應下交流道或至安全處所休息或換人接替駕駛。有關胡女的行為,國道第四警察大隊新營分隊將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