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一名陳姓男子偕同一名女性友人到另一名友人家喝酒,女方不勝酒力,陳男騎機車載回家,趁著女方飲酒後加上服用安眠藥物喪失意識時性侵,女方的男友遲遲聯繫不到人,於是拿出手機等錄影設備,闖入陳男的住處,錄下女友遭性侵的畫面報警。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認定陳男犯乘機性交罪,判刑四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三十七歲的陳男於一一一年十月間,偕同一名四十多歲女性友人到友人家中飲酒,三人一共喝了十二瓶啤酒。因女方喝了啤酒,不勝酒力,陳男眼見女方沒有反應,認為有機可乘,於是騎車將人帶回家中。女子被陳男載回家後服用安眠藥物沈沈入睡,陳男趁機性侵,女子男友遲遲聯繫不到人,上門找女友,他闖進房間找人,目擊女友衣衫不整,下半身赤裸,正遭性侵,於是他拿起手機蒐證,並帶著女友回家,陪同報案。
檢警偵訊時,陳男坦承與該女子發生性關係,但係女方同意,兩情相悅,女方還說要與他在一起,他甚至質疑,為何兩人做到一半,女方的男友會突然找上門來?還有備而來,錄影蒐證,懷疑遭「仙人跳」。
宜蘭地院則認為,女方抵達陳男住處時,意識仍舊清楚,不過後來服用了安眠藥,因此沒有同意性交的理解能力,陳男在這段期間與女子發生性行為,犯了乘機性交罪,判陳男四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