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超收電價挨批 林右昌:不合理、1個月內開會定案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不少房東超收電價賺價差,立委要求在定型化契約中明定不得收取超過每度平均電價。內政部長林右昌十八日在立法院表示,最近一、兩週會再開會就可定案,一個月內沒問題。

電費即將在四月調漲,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質詢時指出,很多房東會向房客超收電費,賺取其中的差價,台電已成立租屋電價透明專區,但依規定夏季電價房東還是可以收到每度七點六九元、非夏季可收到六點零三元,房東超收三元以內的電費是合法的。

林右昌答詢表示,這很明顯不合理,上星期他親自召開會議,租屋公設電費若沒有申請分算或獨立電表,內政部打算放在定型化契約中去律定,如果房東沒有針對公共設施分設電表,公共設施電費應由房東負擔。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質詢時關注虛坪改革推動後,是否能讓公設比降低、解決所有問題。林右昌答詢表示,主要透過車位專有登記與車道負擔,以及免計容積變革,透過兩項措施,可大幅增加民眾實際購屋時所買得的坪數,但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

而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指出,警政署民國一一二年度通報的兒少保護案件共一萬五千八百零八件、脆弱家庭五千五百六十六件,詢問日前發生的一歲待收養男童疑遭保母虐死案,是否有通報。

黃明昭回覆說,初步了解是沒有在這裡面,蘇巧慧追問,是否沒被通報,黃明昭表示,應該是,警政部門的通報,是在戶口查察或執勤時發現,再通報給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