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現年七十二歲的王信福被控於民國七十九年間,在嘉義唆槍殺二名警員,王經十多年逃亡在九十五年回台被捕,並於一00年被判死刑定讞,成為目前全台最年長待決死囚。由於全案疑點甚多,民間團體多次救援未果,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二十日公開聲援,並提三個理由,呼籲法務部研議移付非常上訴及再審。
針對監察院籲請法務部將王信福案移付非常上訴及再審,法務部二十日表示,目前尚未接獲來函,如接獲函件,會轉由台灣高檢署研議,並轉文給最高檢察署請檢察總長審酌是否替王信福提起非常上訴。
全案緣於民國四十一年出生的王信福於七十九年八月十日與陳榮傑等人至嘉義「船長卡啦OK」店唱歌喝酒後,發生了二名警員被槍殺的事件。後來涉嫌開檢殺警的陳榮傑落網,王信福未到案,全案歷經多次審判,陳榮傑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民國八十一年八月間執行槍決死亡。但當晚是誰指使他開槍?到底陳榮傑是誰的小弟?成了全案爭議焦點。
後來王信福逃亡至中國大陸,在九十五年回台治療眼疾時落網,經審理最高法院於一00年認定是王信福「命令」陳榮傑殺人,判處死刑定讞,至今被關押在台南看守所中,成為目前待決死囚最年長者。民間團體多年來救援王信福歷經聲請再審、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均被駁回。
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則是在二十日召開記者會聲援,監委們提出三個理由,呼籲法務部研議提非常上訴及再審,首先,判決依據未經王信福當庭對質、詰問的已故證人陳榮傑的陳述,不應作為論斷王有罪的唯一或主要證據。其次,本案關鍵證據稀少且缺乏真實性擔保,陳榮傑的供詞不穩定且可信度極低。最後,重要證人吳姓證人在警詢時被刑求,其證詞的可靠性值得質疑。
此外,監委還強調應該提起再審的三點理由。第一,測謊鑑定結果顯示王信福通過測謊,第二,兇槍究係右輪手槍還是左輪手槍無定論,且指紋鑑定也存在瑕疵,最後,與陳榮傑關係密切並提供凶槍的李男供詞,與陳的證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