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戮力合作,執行廢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透過媒合再利用業者循環再生,鼓勵漁民將廢漁網前處理去除雜質後交付回收,依是否前處理予每公斤廢漁網獎勵十元或十五元,今年度總獎勵金十五萬元,自即日起於每月八日,在台中市多處漁港交付換取獎勵金,鼓勵台中市漁民一起守護珍貴的海洋環境。
環保局指出,棄置漁網可能導致海洋生物死亡,也可能纏繞船舶,影響航行安全;漁網具多以塑膠或耐用合成材料製成,如聚乙烯、尼龍及特多龍等材質,且通常有浮標、金屬等配件,自然環境難以分解,對海洋生態或經濟都造成威脅。
環保局說,去年爭取海保署廢漁網回收試辦計畫,共發放獎勵金近三十萬元,完成收購近二十八公噸廢漁網,其中經前處理可再利用廢漁網約二十五公噸,再利用率可達九成,經回收售予再利用商(造粒廠),製成尼龍海線及塑膠粒等可利用材料,落實資源永續利用及海洋保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