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大觀自救會成員為聲援反對行政院國軍退輔會強制拆遷大觀社區占用戶,三年前伺機擁上時任行政院長林全的車子抗議,其中鄭姓等五名學生遭檢方起訴。一審判決鄭等五人無罪,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二十一日駁回上訴,五人無罪確定。
緊臨新北市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的大觀路社區為國有財產署所有,早期為婦聯一村所在地,民國四十六年婦聯一村因水患集體遷村,部分居民留在舊址建屋定居,歷經半世紀,居民沒有土地所有權,遭國產署提告侵占。
法院判決拆屋還地,並追討五年不當得利,前年起強制執行,四月拆遷房屋,總計七十九戶,陸續完成點交及拆除。部份弱勢居民無力搬遷,希望繳納租金方式留住,未獲正面回應,居民組成自救會抗爭。
大觀事件自救會黃姓待拆住戶及鄭姓學生等成員,為聲援反對退輔會強制拆遷大觀社區占用戶,民國一0七年五月四日上午八時許,前往林全的官邸外等待,等林全車輛駛出後,黃男等人上前攔車抗議。
檢方指控,鄭姓學生等五人跳上林全座車引擎蓋、車頂、後行李箱,或用身體趴在座車引擎蓋上,攔阻座車前進,妨害林全通行權利。鄭男等人看到員警阻止時,以雙手從後方環抱員警並拉扯,涉犯強制、妨害公務。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鄭等五名學生妨害林全的權利輕微,目的只在提醒政府應重視人民的居住權,判決五人無罪。高院審理後認同原判,昨日駁回上訴,五人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