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生活補助,盼降低疫情對勞工的衝擊。 (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衝擊,為維持勞工基本生活,對受疫情影響經濟生活層面之勞工及家庭,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生活補助,盼降低疫情對勞工的衝擊。
勞工局長吳威志提醒,若事業單位確受疫情及景氣因素影響致營運困難欲放無薪休假,應依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經與勞工協商同意,始得施行。
事業單位如確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之福利、分紅等措施。如仍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必要時,宜先與工會(勞資會議)協商,並經與個別勞工協商合意簽訂書面協議,不得單方逕自變更,且應事前向勞工局通報,勞工局於接獲通報亦會適時輔導事業單位合法實施無薪休假。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針對疫情導致有非自願性失業情形的15歲以上本國勞工,如設籍且工作地在臺中市,依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實施縮減工時及無薪休假3個月以上,而終止勞僱契約致生活困難且未能依就業保險領取失業給付者,可向勞工局提出「非自願失業勞工生活補助以及子女就學補助」申請,符合資格者,每人每次補助1個月基本工資,每人每年最長補助2個月,另外,也提供經評估有生活困難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補助國中、小每名子女5,000元、高中以上每名子女8,000元。
勞工權益基金相關資訊或如需申請書表可至市府勞工局網站首頁/勞工服務/勞工協助資源/勞工權益基金獎補助(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229008/1229015/1238629/1238651/)。 (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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