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測15分鐘 檢出心律變異

受試者僅需將貼片貼在皮膚上,平躺休息記錄15分鐘,即可測出自律神經的參數,有助醫師進一步為病人設計客製化的醫療。(記者王正平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長期處於壓力下,容易造成自律神經失調,進而影響身心健康,甚至出現心血管疾病;高醫心臟內科以非侵入性的皮膚交感神經活性與心律變異檢測,只需15分鐘的紀錄,就可找出心血管疾病相關的自律神經活性變化,協助醫師為病人做個人化的醫療。 高醫指出,近6年來共檢測了1500個不同疾病別之案例,臨床研究證實,心肌梗塞與昏厥病人的皮膚交感神經活性確有變化,該研究已發表在5月份的《心律學(Heart Rhythm)》國際學術期刊。 高醫心臟內科主任林宗憲表示,人體大部分的生理活動都靠自律神經調控,如果維持生理平衡的機制出了狀況,健康就會亮起紅燈。而在心血管疾病中,有很多屬於自律神經系統異常,尤其是交感神經過度活化的疾病,如頑固性高血壓、心衰竭、動脈硬化疾病、心律不整、心肌病變、瓣膜性心臟病、心胞膜病變、昏厥、血管病變、肺高壓等,如能儘早知道自己的自律神經狀態,對自身健康維持有一定的幫助。 高醫心臟加護室主任蔡維中表示,目前對於自律神經系統異常狀態,少有可信賴且可再現的簡單檢查方法,高醫心臟內科特別引進新穎且非侵入性的方法「neuECG」,來記錄皮膚交感神經活性(SKNA)與心律變異(HRV)在各種疾病不同階段的變化。受試者僅需將貼片貼在胸前,平躺休息記錄15分鐘,即可得知自律神經的參數,有助醫師進一步為病人設計客製化的醫療。 高醫心臟內科研究團隊自2016年11月至今共收錄了1500個案例的SKNA,包含不同疾病種類與對照組,其中在心肌梗塞族群發現相關之特殊SKNA形態「SKNA叢集」;此種特殊之交感神經活化型態在心肌梗塞病人中約占一半;而對照組並未發現這種現象。此一研究也發現,SKNA叢集與心肌梗塞病人之自律神經調節有相關。 同時,更發現在心肌梗塞病人中,其SKNA數值比對照組來得更高,上升約50%,且心肌梗塞病人若有致命性之心室心律不整時,其SKNA數值會更高。在做多重模式校正後,仍可發現心肌梗塞病人之SKNA數值與發生心室心律不整有顯著的相關性。 其中一名60歲急性心肌梗塞男性病患接受交感神經檢測時,影像可見心室心律不整,而在心律不整前,交感神經出現異常的活化;病患緊急接受心肌梗塞治療後,其交感神經活性馬上下降,心室心律不整也立刻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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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越宏判賠邱太三80萬

名嘴指幫妻關說回任法官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名嘴黃越宏五年前在三立新聞台「新台灣加油」節目中,指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疑關說妻子宋富美回任法官,邱不滿,對他提起民事訴訟。更一審均判決黃男敗訴,應賠償八十萬元並登報道歉。最高法院駁回部分上訴,判決黃男應賠償八十萬元確定。 至於黃越宏被判登報道歉部分,最高法院認為,由於憲法法庭今年釋憲認定,強制道歉屬於違憲,因此廢棄公開道歉的部分,發回高院更審。 黃越宏被控於民國一0六年五月底,連續兩天在「新台灣加油」節目中,指邱太三(現為陸委會主委)關說妻子宋富美回任法官;邱太三隨即於六月一日舉辦記者會,要求黃男與節目主持人廖筱君、律師周武榮三人限期道歉。 黃越宏雖於六月五日開記者會「道歉」,但表示只為自己「新聞查證不實」道歉等,邱認為他不是真心道歉,向北院提出三百萬的民事求償訴訟,未對另兩人提告。 黃越宏答辯,宋富美於民國一百年回任台中地院法官時,造成原排隊調任的法官無法調任,當時是法官法修法期間,法官協會等承認曾透過邱太三安排,在立法院見過立委柯建銘等人,合理確信這即為「關說」。 法官指出,法官協會拜會黨團無法視為司法院立場,難認邱有利用法官法立法與政黨協商為籌碼向司法院關說施壓,以通過宋女回任案,黃的言論顯然出於主觀臆測,難認是基於合理可信的依據而發言。 一審台北地院判決黃男敗訴,應賠償邱太三八十萬並登報公開道歉。二審高院改判黃男免賠及道歉。 高院更一審認同一審理由,認為黃越宏文字及言論稱邱太三以特權施壓再任案,屬未盡合理查證,客觀上足令閱聽大眾產生邱太三利用自身影響力干預司法人事議案的負面印象,對其名譽有所質疑或貶抑,判決黃男須賠償八十萬元及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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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池潭溺水2死 尋獲教練遺體

高雄市蓮池潭20日發生溺水意外,落水的蔡姓教練21日清晨尋獲,但已明顯死亡。(高雄市消防局提供/中央社) 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在高雄左營蓮池潭水域運動中心操船失蹤的六十歲蔡姓教練,二十一日清晨近六時,由無人機發現,消防局出動救生人艇前往救援,將溺水教練救上岸後,確認已明顯死亡。 左營蓮池潭風帆船溺水意外,二十日事發當天已先行救起九歲男童送醫宣告不治,蔡姓教練未尋獲。 高雄市消防局為提升搜救效率,協調水利局開啟排水閘門降低水位,並派遣人員漏夜搜救,無人機於清晨五時五十三分在蓮池潭東南側方位,距離事故地點不遠處發現溺水教練,通知救生人艇前往救援,將人救上岸後,確認已死亡。 市府觀光局表示,蓮池潭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應遵守:「穿戴救生衣且不得脫下。」兩位溺者被救起當下,九歲男童身上似有穿著增加浮力的衣物,惟是否屬助浮衣或救生衣,須由檢方做確切勘驗;教練則僅著一件長袖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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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癌燒錢 2成自費破百萬

癌友自費治療高,民團籲商業保險補位健保。(癌症希望基金會提供) 保險及儲蓄是治療資金主要來源 8成癌友盼商保補位健保由政府主導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一份21日公布癌友自費治病的調查報告顯示,自費已成癌症治療常態,不論是手術、化療,還是標靶、免疫治療,自費比例都超過7成,而癌友採標靶或是免疫療法,自費金額超過新台幣50萬元者,更接近4成;再從整體癌友自費狀況觀察,至少2成癌友自費治病破百萬。 癌症希望基金會就癌友300人做調查,有乳癌、婦科癌、肺癌、血液癌、肝膽腸胃癌及其他癌症,發現逾8成自費癌友年齡在 30-59歲之間,恰是家中最重要支柱,6成以上的癌友每月可支配所得在5萬元以下。如果在這階段罹癌,可能會對家中經濟造成莫大的衝擊。 調查發現,自費已成癌症治療常態,在手術、化療、標靶與免疫治療中,近7成5病人都有自費情形,2成癌友自費金額破百萬;4成的第三期或第四期病友自費金額50萬元以上,2成5自費金額上百萬,自費項目多為標靶治療(53%)與免疫治療(13%),相對晚期癌友承受了巨大的經濟壓力。 調查顯示,不同期別癌友自費項目不同,零期、第一期、第二期癌友以自費手術、化療為主;第三期、第四期癌友以自費標靶治療為主。 癌症希望基金會觀察,支付治療自費的資金主要是商業保險以及儲蓄,74%使用商業保險理賠、68%運用個人儲蓄;零期與第一、二期的癌友倚仗商業保險作為自費來源的比例高於第三、第四期的癌友(78% : 67%),後者使用個人儲蓄與家人支持的比例較高,推估當自費費用愈高時,商業保險亦無法負荷,病人必須動用儲蓄或靠家人支付。 調查顯示,四成的相對晚期癌友(癌症第三或第四期)認為保險理賠不足以支付醫療費用,超過1成者指出理賠落差高達50萬以上。 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王正旭指出,現今癌症治療趨勢朝向精準醫療,但費用普遍昂貴,以肺癌標靶藥為例,如未獲健保給付,各藥每月自費金額可能都超過10萬,免疫治療三週療程更是動輒達30、40萬。 王正旭表示,觀察澳洲、新加坡、香港的補位保險,政府都有一定程度的介入,想要成功推動商保補位健保,需要創新商業健康保險保單才有機會。在癌友自費調查中,高達8成的癌友希望商保補位健保的落實是由政府領航,而非由商業保險公司完全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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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莫德納開打 羅一鈞籲速接種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國內莫德納嬰幼兒疫苗21日開打,首批完成配送27萬劑。指揮中心表示,鑒於8、9月疫情恐捲土重來、莫德納僅須2劑可得完整保護力等二大因素,盼家長別等、盡速帶孩子接種。 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昨日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首批莫德納嬰幼兒疫苗27萬劑已配送至所有縣市。這次到貨45萬劑,預估可接種90萬人。 莊人祥指出,台灣6個月至5歲嬰幼兒約有80萬人,其中有18萬人感染,不管接種多踴躍,不可能超過62萬人施打,莫德納嬰幼兒疫苗是充足的。指揮中心統計,0到5歲重症個案占兒童重症6成以上,鼓勵家長儘速帶家中符合接種資格孩子施打疫苗,增加保護力。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出,近期國內疫情趨緩,再加上有些家長可能看到網路資料,認為輝瑞疫苗副作用少,還在猶豫要讓家中嬰幼兒接種莫德納或輝瑞疫苗。 然而,羅一鈞建議家長不要再等了。首先,疫情一向多變,很多專家認為Omicron BA.5疫情恐會在8、9月捲土重來。另,即使等到輝瑞嬰幼兒疫苗開放接種,輝瑞嬰幼兒疫苗完整接種為3劑,反觀莫德納嬰幼兒疫苗完整接種只需要2劑。 換言之,施打莫德納嬰幼兒疫苗最短1個月內就可獲得完整保護力,輝瑞嬰幼兒疫苗最快要3個月才能取得完整保護力,建議家長將以上2大因素納入考慮。 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輝瑞嬰幼兒疫苗正在簽約,只要採購程序進行好,會盡快提供給家長做選擇;至於次世代疫苗購買,也是指揮中心重點工作,國際尚未有相關產品上市,會每天密切追蹤相關進度,包括生產、被核准的進度及採購合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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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潤寅詐貸 星榮罰2000萬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潤寅公司被控向銀行詐貸四百七十億多元,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已被判刑二十五年、二十七年定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星榮公司配合潤寅向兆豐銀行詐得五百九十五萬元美元,判決星榮公司罰金二千萬元,全案確定。 楊文虎夫婦被控從民國九十七年起,以集團四家公司與星榮物流公司製作不實文件,向兆豐等十二家銀行詐貸四百七十億多元,創下史上最高詐貸金額,至今仍有四十三億元未還款。 潤寅資金從一0八年六月出現問題並陸續跳票,楊文虎夫婦雖早一步潛逃赴美,但被美方逮捕,前年初被遣返回台,被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 檢方指控,星榮公司配合潤寅集團向兆豐銀詐貸五百九十五萬多元美金,至今仍有三百四十一萬多元美金尚未清償,約新台幣一億元,且未與兆豐銀行協商,也未賠償兆豐銀行損失,犯罪後態度不佳。 一審台北地院判決星榮公司判處罰金二千萬元。高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已法定刑度內量處被告罪刑,無裁量不當情形,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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