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同居人兒 男判9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中市楊姓男子不滿陳姓同居人的四歲兒子不聽管教,出拳重擊男童腹部,致其盲腸破裂;後因延誤就醫、又未依照醫囑轉診,致其不治。一審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將楊男判刑八年,二審改判九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楊男判刑九年定讞。 判決指出,楊男與陳女母子共住,去年六月二十日男童不願上床睡覺,吵著要出門玩。楊男認為他不聽管教,出手教訓,不僅掌摑其臉頰,再出拳重擊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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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井真理佛堂7死縱火案 嫌2審判無期徒刑 調查未完備 最高院發回更審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南市男子曾文彥被控於三年前犯下玉井區真理佛堂縱火案,造成七死二傷的慘劇,一審將他判處死刑,二審以曾男發展遲緩等理由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認為,二審調查未盡完備,量刑理由不周全,十日撤銷全案,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判決對於一一0的報案錄音未依法調查,且未說明曾男少年時的前案,為何可採認為有利的量刑事由,也未釐清曾男的犯行是否為最嚴重之罪的犯行,對於他犯後表現得意、揚言再犯案部分,也未詳加調查,認定二審量刑有欠允當,判決撤銷發回。 曾文彥(現年二十四歲)於民國一0六年曾經住過真理佛堂的前輩堂,期間因與張姓負責人的兒子起口角衝突而搬離。一0八年十二月曾男想回去住遭張男婉拒,興起縱火報復念頭。十二月十四日凌晨零時許,曾男購買兩桶共十公升汽油,分別潑灑一樓走道、夾層樓梯玄關處並點燃,隨即徒步逃離,四十七名居民中有三十七人逃出,最後仍有七人死亡。 一審台南地院認為縱火案為預謀犯案,曾男刑案累犯、應加重其刑,判處死刑。二審台南高分院指出,曾男四歲患過動症與發展遲緩,演變成反社會人格疾患;曾男打電話報案雖不符自首,但有助警察及早發現事實;曾男父母給付被害人家屬慰問金,部分家屬不堅持判死刑;曾男在監所配合教化可期待改善,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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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捍衛嗯哼 顏寬恒不起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名嘴周玉蔻不滿前立委顏寬恒於今年初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時,使用她的招牌「嗯哼」聲及其畫面,對他提出誹謗及侵害著作權告訴。台北地檢署十日偵結,認定周女未享有著作權,且顏是為自辯與澄清,並非謾罵,將他均處分不起訴。 顏寬恒陣營今年一月三日推出名為「可以被摧毀.不會被打敗」的國台語競選影片,並將影片上傳至顏寬恒個人頻道中公開播放。 周玉蔻同月七日舉行記者會,主張該競選影片未經她同意,除大量使用自己主持電視節目的片段,還在影片三度配上她廣為人知的「嗯哼」聲。她認為「嗯哼」的辨識度很告,可說是她個人專屬的一個標誌,卻遭顏陣營使用,因此提告。 顏寬恒表示,競選影片內容是澄清自己競選期間,遭多家電視台與政論節目對他造謠抹黑,周玉蔻卻把別人的澄清當對她的抹黑。 檢方調查指出,影片部分的著作權屬於播出的電視台所有,周玉蔻並沒有著作權,屬告訴不合法或依法不得提告。檢方對照顏寬恒的競選影片內容,確實三度出現周女的「嗯哼」聲,也三度出現周女的節目片段,但時間短暫,認為顏的競選影片是為自清,而非空言指摘、貶抑周女,不構成誹謗,就兩罪部分均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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