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林先生問:最近選戰開始加溫,媒體與網路上又充滿了與選舉有關的新聞,也成為親友同事茶餘飯後的話題。前幾天我與友人聊天時,也談到了近來與選舉有關的一些媒體報導,朋友告訴我,關於某特定候選人的所作所為,他並不認同,並表示他是透過獨特的第一手消息來源,得到這些訊息,並跟我說他要把這件事PO在其個人臉書公諸於世,以免這位候選人當選。我提醒友人在網站上張貼這樣的文章,要更謹慎地查證,朋友告稱其消息來源絕對可信,不用再查證。請問若朋友真的這麼做的話,會有什麼風險呢?
答:台灣是一個實施定期選舉的民主國家,人民透過選舉來決定中央與地方的公職人員,已經行之有年。而伴隨著每次選戰的進行,各種與選舉有關的話題,也都隨著選舉日期的倒數,在社會上流傳,其中自然有很多訊息,會影響選民的選舉意向。
然而在這樣一個訊息快速流轉的社會,真假訊息難以即時分辨,自有可能發生候選人因不實訊息影響選民,而候選人未能在投票日前妥為釐清,而導致選舉結果遭到扭曲的結果。如此,不但足以對於候選人發生損害,對於追求公平的選舉制度,也將造成相當程度的傷害。
因此,我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四條明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應網際網路已經普遍成為民眾傳遞與接受資訊的管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與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均以專案辦理,亦有網路平台檢舉機制,可處理訊息移除或下架事宜,司法機關亦將對相關網路服務提供者依法調取相關資料。
請林先生的朋友必須留意相關法律刑責風險,勿貿然在網路上散布不實訊息,以免誤蹈法網。
(作者∕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許華偉)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