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行政院院會五月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並函送立法院審議。市府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專案小組,並辦理《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座談會,聆聽並蒐集族人心聲。
原民會表示,憲法判決明確揭示,只要族群仍保有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並具備歷史紀錄可證明為台灣既存南島語系民族者,得依其意願申請原住民族身分,政府並須於一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前完成相關修法或立法作業。原民會為此成立專案小組,研擬專法草案,並已於去年陸續辦理九場座談會,蒐集族群各界建言。
原民會指出,賴清德總統於一0六年擔任台南市長期間,便曾在平埔族群座談會中表示,基於當前憲法未能配合修正之現實,平埔正名難以一步到位,若能分階段爭取,優先取得原住民身分,讓文化可以得到保存,教育、社會福利種種也都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顧,不失為是一種務實的選擇。
原民會說,《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為我國首次針對平埔原住民族群量身訂定身分認定法制,意義重大。盼透過公開透明的溝通平台,完整聆聽平埔族群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