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澎湖一間集團酒店的高姓財務長涉嫌在縣長選舉時,為求讓支持縣長和議員候選人當選,自發補助員工配偶買機票返鄉投票。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五日指出,考量高男期約賄賂對象僅一人,為其部屬配偶,且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與候選人間有聯絡或複雜連結,犯罪案情仍屬輕微,應無再犯之虞,法官認為其所受宣告之刑可暫不執行,據此宣告緩刑五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五十萬元,另須提供九十小時義務勞務、接受三場次法治教育,其餘上訴駁回。
澎湖縣一一一年底縣長等選舉,百世多麗集團財務長高欽龍為求讓支持縣長和議員候選人當選,涉嫌為不知情的縣長和市長候選人等,與酒店中餐部鐘姓行政總廚共謀,由高男補助鐘男配偶來回機票,讓鐘妻從台北返回澎湖投票,檢警調獲報後循線查獲。被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刑二年,褫奪公權四年﹔鐘男判處一年八月,褫奪公權三年,緩刑四年,需支付國庫十五萬元。但高男不服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五日指出,高男犯後於偵查中即已坦承犯行,應已知所悔悟。考量其期約賄賂對象僅一人,為其部屬配偶,且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與候選人間有聯絡或複雜連結,犯罪案情仍屬輕微,應無再犯之虞,法官認為其所受宣告之刑可暫不執行,據此宣告緩刑五年,其餘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