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涉嫌虐死一歲十個月男童「剴剴」,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二十九日開庭,法醫許倬憲出庭證稱,死亡方式為他殺,遭他人傷害致死,剴剴因皮下組織血液及組織液鬱積引發低血溶性休克死亡,並伴有多處外傷,間接原因為營養不良與肺炎;法庭將持續傳喚其他鑑定人並接受檢辯雙方質詢。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民國一一二年八月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剴剴,自同年九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兩人涉嫌對剴剴實施持續性凌虐、妨害自由及體罰;剴剴於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被家長發現陷入昏迷,送醫搶救後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致死等罪嫌起訴兩人。
二十九日庭訊上午傳喚法醫師許倬憲作證,許倬憲說明,剴剴遺體屍斑不明顯、眼結膜蒼白、腦血管因缺血塌陷,並以顯微鏡觀察肺、肝、腎等多處器官,確認血管內已無血液。
對於外傷狀況,許倬憲指出剴剴頭臉部有大面積瘀傷、下門牙脫落,四肢淺層瘀傷與深層出血性壞死,推斷為鈍性外力如棍棒或硬物毆打所致;皮下組織瘀血形態與棒球棒傷痕相似,肉眼難以察覺,須透過顯微解剖才能鑑別。
經綜合判斷,許倬憲表示直接死因為皮下軟組織血液及組織液鬱積,導致血液循環不良、細胞缺氧而引發低血溶性休克;間接死因則為長期營養不良造成肌肉與脂肪量不足,並合併肺炎病變,惟肺炎吸入少量食物並非致命關鍵。
在檢察官問詢中,許倬憲說明剴剴死亡類別屬他殺,僅以營養不良及肺炎無法解釋低血溶性休克與多處瘀傷,真正致命因素為長期綑綁、罰站與毆打;他並指出罰站會使下肢組織液滯留、水腫加劇,血管內浸透壓不足致塌陷,腦部因缺血缺氧而最終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