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被鎖2樓 男學生翻牆摔傷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一中十二日發生墜樓案,一名男學生因上廁所放學後滯留學校,教室大樓電梯與樓梯當時都已管制封閉,從二樓翻牆攀爬不慎踩破遮光罩,整個人摔到一樓中庭,急救治療至十四日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已經依規定通報校安單位。 台中市警二分局當天晚間六時許獲報,中一中校園內有人墜樓。經查男學生傍晚要離開教室,發現電梯因管制不能搭乘,樓梯間鐵門也已經放下,男學生翻牆攀爬想下樓,未料卻踩破遮光罩掉落一樓中庭。 警方派遣偵查隊與育才所員警馳抵,調查顯示無外力介入跡象。男學生由校方通知家屬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 中一中學生會也張貼公告「提醒同學們在非預期狀況下看到相關畫面時,如果產生了驚嚇或不舒服之情緒,應暫時關閉畫面,以面免持續受影響」。至於男學生於下課放學後滯留教室原因,校方表示是上廁所而未能即時離開教室。 校方表示,基於校園安全考量,學校每天皆會定時關閉大樓,且派員巡視,該生因急需上廁所,突發狀況不及離開,導致滯留大樓。師生若因故滯留大樓,請與警衛室聯繫,會立即前往協助。該生當下欲以自行攀爬方式離開,但因緊張(非自傷)而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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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南勢站男落軌 被撞飛亡

本報綜合報導 台鐵十四日上午十一時五十七分苗栗至銅鑼(南勢站)東正線因行人侵入路線,遭一列新自強號撞上身亡。鐵路警察現場蒐證完畢,恢復正常行車。警方初步調查,這起事故沒有外力介入,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台鐵公司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後,已通知鐵路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及路警、一一九處理。事故現場一度停車,並以時速二十公里慢行通過,採西正線單線雙向行車。 據了解,死者為五十九歲張姓男子,當時在南勢站第一月台突然落軌,列車司機員發現雖緊急鳴笛,但已來不及煞停發生撞擊,男子被彈飛。員警到場發現,張姓男子已明顯死亡。 台鐵表示,經鐵路警察現場蒐證完畢,載有約八百名旅客的一一七次EMU三千型新自強號中午十二時四十九分現場開車,苗栗至銅鑼間已恢復正常行車。 南勢站為無人駐守車站,針對這起死亡事故,員警根據站內監視畫面等事證展開調查,並報請檢方相驗遺體,以釐清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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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長之子疑猥褻2男童 獲不起訴

本報綜合報導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偷拍女童遭判刑定讞。另有兩名男童家屬提告毛畯珅涉猥褻、偷拍男童,台北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再議,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 毛畯珅性侵、偷拍六名女童,二審高等法院認定,毛畯珅共犯逾二百罪,各罪判刑累積逾一千二百年,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八年八月,最高法院五月間駁回上訴定讞。 北檢指出,另有兩名曾就讀案發幼兒園的男童家屬提告,認為毛畯珅於民國一一0年九月至一一二年六月間,在幼兒園猥褻、偷拍男童得逞。 檢察官提訊在押中的毛畯珅說明。毛畯珅辯稱,他不曾猥褻或偷拍這兩名男童,對男生沒有興趣。 檢方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經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再議無理由,日前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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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狗咬人 飼主依過失傷害送辦

本報綜合報導 吳姓女子騎車行經高雄市鳳山一處路口時,遭黑色犬隻衝出咬傷。警方十四日表示,已通知楊姓飼主到案說明,全案依過失傷害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動保處也將依規定裁處。 網友在社群網站臉書爆料公社貼文表示,騎車行經小巷,突然有黑色大型土狗衝出來咬住腳,當場噴血,飼主拉狗回去後卻「當作沒這件事」,甚至稱沒錢、沒工作,「不然你告我」。 警方已函請偵辦;有關飼主違反《動保法》部分,報請相關單位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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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沒討回錢 車手賠償債權跟終生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藝人譚艾珍前遭詐近百萬,近日詐團一名車手判決出爐,在台南被逮李姓車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無緩刑不得易科罰金,另需民事賠償九十八萬元。對此譚艾珍表示一毛錢沒拿回來,還多花律師費等,損失金額也有約一一0萬,也不知何時才能拿回損失。 十四日凌晨譚艾珍對於車手判決新聞於臉書公開表示,「阿嬤我不但一毛錢也沒拿回來」感謝警方攔阻,但車手雖判刑已經加重,刑期也才一年十月,真的超級不甘願,也不知道何時能拿回詐騙的損失。 譚艾珍女兒歐陽靖也發文為母抱屈,稱判決雖然出爐,但車手名下無財產,被害人能討回失款的機率微乎其微,太多受害者選擇走上絕路等。也強調九十八萬元非母親求償,而是法院依據損失金額所判。 詐騙案件日益猖獗,而為虎作倀的車手,被逮後不僅要面臨刑責,尚需一一清算取款金額犯罪所得並付擔賠償責任。為保障被害人權益,檢方會於偵辦案件同時,針對被告名下的財產進行假扣押、假處分或假執行等動作,後續也將送交行政執行署處置,保障被害人債權。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指出,只要債務人名下有動產、不動產,經拍賣、變賣強制執行,即可做為被害人(債權人)賠償。即使名下無財產,只要有薪資所得,也能從中求償,車手欠下的賠償會跟隨終生,賠償金額也會持續計算利息。 一般詐欺案件中,民事判決的結果,即能確立被告、原告之間債務、債權關係,被害人可憑債權憑證爭取賠償,若債務人不履行,也可能面臨管收,最長可被拘留三月。隨著詐騙案件增長,如何減少車手、根絕詐團上游乃至以刑責遏止犯罪、為被害人追討公道,仍是相關單位持續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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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走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收案與鑑定流程

南區謝先生問:近來受矚目的車禍案件不斷,想請教如果發生車禍的話,該如何進行事故鑑定? 答:目前司法實務上最常見的鑑定管道,是各地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以下簡稱鑑定會),在這裡簡單介紹鑑定會收案與鑑定流程如下。 首先,鑑定會受理行車事故鑑定案件以經警察機關處理,並經行車事故當事人或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車輛所有人申請,或經現場處理機關移送、司法機關囑託為限。但請留意「鑑定案件進入偵查或審判程序中,且非經司法機關囑託者」、「申請或警(憲)機關移送之案件距肇事日期逾六個月以上。但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歸責之事由而遲誤該期限者,不在此限」、「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指道路範圍之行車事故案件」、「已鑑定之行車事故案件」是不予受理鑑定的。 一旦案件進入鑑定會,決定的作成採合議制,由鑑定會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舉行鑑定會議時,應書面通知當事人列席,並得視案情需要邀請「車輛所有人及關係人、「現場目擊證人」、「現場處理之憲警單位人員及相關機關(構)人員」、「專家學者」、「其他有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列席。 鑑定案件應自受理之翌日起二個月內鑑定完竣,並將鑑定意見書通知申請人或移送囑託機關,若因特殊事故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鑑定者,得延長一次但不得超過二個月。當事人得於收受鑑定書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敘明理由向該轄區覆議會申請覆議,但以一次為限。已進入司法程序者,應向該管司法機關聲請轉送該轄區覆議會覆議。 (作者∕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許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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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博弈男虐死員工 裁定續羈押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從事博弈彭姓男子只因不滿二十五歲饒姓員工向他討薪水,竟和邱姓友人共同囚禁饒,用手銬銬他四肢、膠帶纏眼毒打,甚至以火燒肛門、耳朵凌虐並強行餵食毒,活活虐死對方;彭等被依凌虐致死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以彭仍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他延長羈押二月,可抗告。 起訴書指出,彭男雇用饒男為員工,在台中市梧棲區承租一處招待所,同時無償提供給邱姓友人住。饒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為向彭拿薪水,當晚十時多在梧棲招待所和彭起口角,彭就夥同邱痛毆、拘禁饒,期間還強行餵毒。 台中地檢署查出,饒男當時被脫掉褲子、內褲,四肢都被銬住,彭、邱各自拿甩棍毆打他,還拿打火機燒他頭髮、耳朵及肛門,手段殘暴變態,加上手臂、肚子也遭膠帶纏繞,四肢也有被剪刀刺傷痕跡,左手指、小拇指均嚴重受傷,饒前後遭拘禁二個多小時,連續被凌虐、毒打引發休克,彭見狀則聯絡友人將饒送梧棲童綜合醫院,但到院前饒就已經死亡。 檢方比對證詞、相關查扣證物及相驗報告等,認定彭、邱犯嫌重大,今年三月依毒品、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起訴二人,移審台中地院繼續羈押三月,並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台中地院審酌,彭男涉犯凌虐私行拘禁致死罪,嫌疑重大,釀被害人死亡,造成不可回復損害,且和共犯邱男就當時分工情節均避重就輕、互相推諉,顯有逃亡、串證之虞,認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彭自六月二十一日起延長羈押二個月,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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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樹倒塌壓死碩士生 初步相驗出爐:顱腦損傷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逢甲大學校園十三日傍晚發生老榕樹倒塌意外,當時正好有學生經過,造成一死三傷。檢方十四日會同法醫初步相驗,發現死者吳男頭部、手部、腳部都有鈍挫傷,死因是顱腦損傷。師生昨日在現場放花束致哀,倒塌樹二月已列管,待檢警勘驗後將移除。 台中地檢署外勤檢察官屠元駿昨日上午赴澄清醫院中港分院相驗吳姓碩士生遺體,結束後認無解剖必要、發還家屬,由於樹倒釀死傷意外,檢方也將同步調查過程中有無人為疏失,例如卻發定期維護、剪修,是否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事項,與碩士生遭壓死亡的結果間具因果關係等。 檢方也預計,近期會找樹木專家、工程單位等,並與轄區第六警分局重回逢甲校園案發現場勘驗,先確認榕樹倒塌原因後,同步確認校內樹木維護項目,才能進一步確認權責,並釐清有無相關人員涉及過失致死罪嫌。 逢甲大學師生昨日也在現場放置花束,卡片上寫著一路好走,為意外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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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支付平台 爆洗錢逾50億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台灣第三方支付平台「台灣里 Taiwan OpenPay」近日驚傳無預警停止服務,疑似惡性倒閉,高雄地檢署十三日證實「台灣里」涉嫌收購大量人頭公司成為該公司特約店家,非法收受不明來源金流秘密洗錢,金額上看五十億元,除已先查扣六千五百多萬元資金,負責人黃柏菖及公司其他五名成員共六人都遭聲押獲准。 「台灣里」在官網宣稱成立於八十八年,九十年開始代收代付業務,服務包含提供國內外銀行發行信用卡收款服務,以及ATM、超商條碼等代收業務,但台灣里國際公司負責人黃柏菖涉嫌從一一一年十一月開始,利用已經成立多年且合法的「台灣里」作為掩護,大量收購人頭公司作為「台灣里」的特約店家,再以「台灣里」大量非法收受無合理來源人頭特約店家上看五十億元的資金。但近日有不少合作廠商沒收到代收款項,找上門才發現「台灣里」公司早已人去樓空。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法務部調查局提報台灣里國際有限公司從事洗錢犯罪的情資,檢方即成立專案小組,由檢察官呂尚恩指揮調查局南機站、高雄市調查處及高雄市苓雅警分局展開調查。 檢調專案小組六月三日同步在高雄、台北及屏東十二處地點搜索,查扣到現金近三千萬元及「台灣里」公司帳戶中的三千六百多萬元及一處不動產,拘提、通知十四人到案,其中台灣里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黃柏菖在內的六名公司成員,因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罪嫌重大,高雄地院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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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文智棄保潛逃 檢抗告無實益被駁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炒手鍾文智因炒作證券獲利超過四億元,被判刑三十年五月、應執行十八年定讞後,於去年十月因高院未延長科技監控、僅加保新台幣二千萬元而趁隙棄保潛逃,高檢署針對造成鍾文智棄保潛逃的高院「略式裁定」提出抗告,最高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該抗告已無實益,日前駁回抗告確定。 鍾文智曾在股市炒作TDR斂財四億餘元,經司法審理,最高法院終審確定其執行十八年徒刑。台北地檢署接獲通知後,發現鍾文智未按規定向派出所報到,有逃亡疑慮,隨即發布通緝。檢方調查顯示,鍾文智在高院未延長科技監控的裁定後,疑似利用程序漏洞棄保潛逃,至今仍在追緝中。 爭議源於民國一一三年十月,高院合議庭僅裁定加保二千萬元,卻未延長鍾文智的科技監控,且未將裁定公告及時送達。直到民國一一四年三月,高院才以「略式裁定」公告上網,此舉引發外界對防逃措施有效性的質疑。高檢署主張,鍾文智身負重罪仍有逃亡風險,現金加保不足以確保其到案,原裁定存在程序瑕疵,應予撤銷並重新裁定。 最高法院審理指出,依刑事訴訟法,檢察官雖然有抗告權,但鍾文智有罪判決已確定,現為通緝受刑人,一旦緝獲即將執行刑期。即便原審裁定存在程序問題,因案件實體判決已無法改變,無從發回重審,因此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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