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 立委林宜瑾起訴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民進黨籍立委林宜瑾去年涉嫌虛報助理名冊詐領公款,訊後依百萬元交保,林宜瑾自陳「我坦蕩蕩、法律會還我清白」。檢方歷經一年餘,開庭四十六次,認林宜瑾自九十八年起至一一三年間,詐領公費助理費一四一二萬餘,全案九日偵結起訴林等三人,林宜瑾也是台南首次以貪汙罪名起訴立委。 根據起訴書所載,林宜瑾自九十八年起至一一三年間,歷任台南縣議員、台南市議員及立法委員,任內利用職務機會,以不實名冊與助理費申請文件,向台南縣議會、台南市議會及立法院等詐領助理費,十五年間共計詐領助理費一四一二萬七三八八元。 起訴書中表示,林宜瑾行為歷時多年、手法一致且數額龐大,明顯違背民意代表公信與廉潔原則。 本案由台南市調查處承辦,檢肅黑金專組指揮偵辦。調查發現林宜瑾助理名冊中多名人員從未實際任職,人頭卻長期被用於申報支領薪資,以人頭虛報、低薪高報、掛名等方式詐取公費,甚至有款項直接匯入林個人帳戶,一年來多方比對證詞、金流及帳務資料,清查廿餘名證人、開庭四十六次及偵查訊問等,認林宜瑾虛構名冊詐取公帑。 全案九日偵結,檢方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林宜瑾、辦公室主任黃女,另黃姓助理則依偽證罪嫌起訴。考量林宜瑾於偵查中態度坦誠並主動繳回不法所得、尚具悔意,建請台南地方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量處適當刑度、依法減輕刑責。 全案牽涉多名助理,其中緩起訴十三人、四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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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泡湯客轉賣 2審重判6年10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男子林亦修涉嫌於民國一一0年至一一三年間,多次侵入北投地區溫泉旅館偷拍民眾泡湯畫面,並將影片上傳「創意私房」網路論壇販售牟利,獲利一百十三萬元,造成逾十人受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九日宣判,認定原審僅論以一罪有誤,改依販賣竊錄他人性影像罪二十六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十月。 「創意私房」該社群由綽號「老馬」的網友主持,規定會員須繳交最低一千八百元人民幣、經審核後才可獲得買賣性影像資格,且僅以虛擬貨幣交易以規避查緝。 一一二年一月,林亦修前往北投麗禧酒店,自後方侵入露天風呂區域,以手機偷拍獨立湯屋內顧客泡湯影像;同年四月至五月間,他透過創意私房網站與SCP頻道,販賣標題為「AxD原創湯旅系列001」的偷拍內容。同年七月十二日起,林亦修更以「Argos原創湯旅」為題,發布多達十七部在北投皇池湯屋偷拍的影片,事件曝光後,檢警於一一三年六月展開搜索,查扣十七支作案手機、加工過的雨傘及運動相機等證物。 士林地院依販賣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五年六月徒刑,另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三十日;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就販賣竊錄他人性影像罪的二十七次犯行,論以集合犯一罪有違誤,改判六年十月徒刑,並沒收未扣案的七十九萬元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其餘罪刑部分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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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業者無照抽水肥排水溝二審逆轉 無罪變要關1年2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工程行業者前年收一千五百元替人抽水肥,事後排放在大雅區排水溝內,民眾檢舉,環保局稽查,發現排水溝有糞便等廢棄物,事後調監視器,查出林男涉案,林辯稱當時是車輛拋錨暫停該處,一審認證據不足,判林無罪,二審逆轉,認林對當天行車路線、工作內容都供述不一,過去已有二次違法排放紀錄,判一年二月。 林男是工程行負責人,沒有領有水肥清除許可文件,但在前年十月二十四日前往台中市北區太平路一處民宅,以一千五百元代價替人抽水肥,隨後排放在大雅區科雅路、平和路一處排水溝內,民眾發現後向環保局檢舉,稽查人員到場時,林男已不在現場,不過仍在排水溝內發現有糞便等一般廢棄物。 環保局後續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林男將槽車停放該處,還排水溝的溝蓋掀起,將槽車連接的管線接到排水溝內,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此案移由保七總隊偵辦,檢方依違反廢清法起訴。 一審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辯稱當時是車輛拋錨,才會將車停放在該處,因為有臭味,才會把水管擺在排水溝。法官認為,此案雖有相關稽查紀錄,但無法證明該處一般廢棄物為林男棄置的水肥,即便林男歷次供述不一,但仍無證據證明林有抽水肥及傾倒水肥,判林無罪。 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二審認定,林男歷次供述不一,對於行車路線、工作內容、維修廠為何間,前後供述已不一,且環保局人員證稱,該塊水溝蓋較重,無法搬開蒐證,僅能以手機透過孔洞拍攝,若林僅是車輛拋錨暫停於該處,何需費勁搬起溝蓋,將管線置於水溝內。 二審指出,林男在一0八年涉違法排放水肥,檢方處分緩起訴、一一一年違法抽水肥遭法院判刑六月、緩刑二年,林男已有違法紀錄,認定林男當時的確在該處違法排放廢棄物,依違反廢清法,判刑一年二月,犯罪所得沒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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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婦不服判決 2審駁回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翁姓男子去年八月間飲用保力達藥酒,騎乘電動車撞上一名婦人,致該婦人顱內出血、不治身亡。該案於嘉義地院經國民法官審理,認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判處七年十月。翁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翁行為多次酒駕漠視安全,駁回上訴。 去年八月十五日,翁姓男子飲用保力達藥酒後,於嘉義縣朴子市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返家途中行經嘉卅六鄉道,疑因酒後反應下降、注意力減退,疏於注意站在路邊的陳姓婦人,迎面撞上致對方倒地,陳姓婦人遭強大撞擊後顱內出血送醫不治,現場檢測發現翁難酒測值達0點九一,超過不能安全駕駛標準,後即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 嘉義國民法庭經審理後,認翁前涉及多次酒駕,仍酒後騎車上路致路人枉死,難以饒恕其惡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十月。翁不服判決結果上訴二審,主張當時事發地點為光線昏暗的鄉間小路、視線不良,且與類似案件相比,本案刑期偏重等,請求酌情減輕刑度。 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認翁犯行無情堪憫恕情狀,既事發地點照明有限,更應特別注意車前狀況,但翁仍心存僥倖、酒後上路才造成本案悲劇。翁男有酒駕累犯紀錄,九十八年間涉過失致死、一0三、一0七涉公共危險等,認其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對於酒駕惡行毫無戒心、難予輕縱。 考量原審國民法官判決已詳細斟酌各項事證,認事用法均無不妥,亦無違法、裁量權濫用情況或違反公平合理原則,符合罪責相當及比例原則,駁回翁難上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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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說公司吸金45億 中檢2波偵結主嫌、核心幹部64人起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神說國際網路公司、中華資金公司違法向全台三千多人吸金四十五億元案,還破獲藏在保險櫃的二億多元現金,繼八月起訴陳男等八人後,第二波再對法人神說公司、張姓業務總經理等四人、林姓業務副總經理等九人及全台四十二個分所所長等五十六人追加起訴,兩波共起訴六十四人,追繳犯罪所得一億九千餘萬元。 台中地檢署依台灣高等檢察署可疑帳戶預警中心交辦神說公司涉嫌非法吸金案件,經檢察官黃鈺雯指揮偵辦,今年四月、六月、八月陸續發動三波搜索行動,共查獲被告陳男等六十三人到案,訊後聲押被告陳男等四人獲准,並起訴陳男等八人。 檢方指出,陳男等八人以涉犯加重詐欺取財、銀行法之非法吸金、洗錢防制法之鉅額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四十五億餘元後,於日前再對法人神說公司、張姓業務總經理等四人、林姓業務副總經理等九人及全台四十二個分所所長四十二人,以涉犯銀行法之非法吸金罪嫌追加提起公訴。 此次查扣房地產七筆、涉案帳戶資金及現金外,另查扣賓利等五部豪車及一億九千八百六十八萬餘元債權,台中地檢署將賓利等四輛豪車拍賣,共計拍得一千七百二十一萬元,查扣債權之債務人迄今已解繳入庫九千二百七十六萬六千元,追繳犯罪所得共計一億九千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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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補習班涉虐童違法收幼兒 家長提告檢方偵辦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林口區一家登記為補習班的機構8日遭家長指控涉嫌違法招收幼兒並虐童,一名YouTuber與其他家長前往林口警分局提告,指控其女兒在校遭膠帶貼嘴、關小黑屋及在走廊睡午覺等不當對待。新北市教育局發現該機構以補習班名義從事教保服務,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林口警分局已取得監視器畫面調查,新北地檢署於九日分他字案偵辦。 該名YouTuber在影片中詳細描述其女兒在補習班內遭受不當對待,包括被以膠帶貼住嘴巴、關進小黑屋,以及午休時被安排在走廊睡覺。他於八日下午與其他五名家長共同至林口警分局,對補習班及涉事教師提出傷害、強制與妨害幼兒發育等罪嫌告訴。家長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女兒至今仍會夜間驚醒,並透露前往學校觀看監視器時,校方要求簽署保密協定,且不允許錄影,但他強調已掌握關鍵證據。 補習班方面於八日發布聲明回應,表示經內部調查小組檢視監視錄影畫面及詢問班內教師,並未發現不當管教情事。然而,新北市教育局調查後確認,該機構雖以補習班登記立案,實際卻從事幼兒教保服務,已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涉及違法招收幼兒。 林口警分局表示,八日僅受理該名YouTuber單一提告案件,目前正調閱補習班監視器畫面,以釐清是否有違規行為,並已報請檢方指揮偵辦。新北地檢署於九日證實,已分他字案展開調查,後續將依法處理。事件中,家長指控補習班監視器存在死角,且觀看過程受限,但警方與檢方均強調將依證據辦案。 此案凸顯補習班違法從事教保服務的監管問題,新北市教育局已介入處理,但關於虐童指控的具體細節,目前仍待檢警進一步調查。家長方面持續要求真相,而補習班則維持無不當管教的立場,全案將由司法程序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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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警勾結業者開假罰單圖利 士檢起訴2警6業者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馮姓及台北市劉姓二名員警,涉嫌與代辦業者勾結,針對已遭吊扣牌照的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主得以前往監理單位重新領牌上路,規避吊扣處分。士林地檢署經調查於九日偵結全案,認定二名員警與六名業者共八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馮姓員警任職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劉姓員警則隸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檢方查出,二名員警明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規則」,執勤時應確實查核違規事實,並據實填製舉發通知單,卻涉嫌與多名代辦業者串通。其犯罪手法為,趁員警執勤時,由業者與員警約定地點碰面,再由員警針對已被吊扣牌照的車輛,在沒有實際違規事實的情況下,填製不實的「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檢方指出,涉案車主憑藉這些不實罰單,即可至監理單位辦理後續程序,重新驗車並請領新的車輛牌照,使得原應在吊扣期間無法使用的車輛得以提前上路。此舉不僅破壞了交通法規的懲罰機制,更讓涉案車主獲取了免除吊扣期間無法用車的不法利益。 經檢方統計,馮、劉二名員警共計開出十五件不實罰單,使七輛車得以重領新車牌號碼,提前恢復行駛權利。為量化不法所得,檢方參考iRent租車的路邊租還車型定價,以每車每日租金新台幣二千九百元估算,此案中七輛車合計提前上路天數共九百九十九日,不法利益總計高達新台幣二百八十九萬七千一百元。 全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馮姓、劉姓員警及六名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的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第二一三條、二一四條、二一六條的行使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對全案共八名被告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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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爆帶女主任進摩鐵「幽會」?已婚校長喊冤:絕對沒有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已婚曾姓男校長遭爆料與學校女主任過從甚密,傳出二人一同請公假,一度在女方住處待二個多小時,還曾同車進汽車旅館。對此,曾男九日表示,此案已進入調查程序,細節不便多做說明,謝謝大家關心;至於是否過從甚密、有不正當關係?曾男說,「絕對沒有」。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該校長疑涉出差勤不實、行為不當,教育局已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於上月二十五日召開審查小組並決議受理,調查小組正調查中,如有違法一定嚴懲嚴辦。 據了解,曾姓男校長已婚,女主任已離婚,兩人緋聞已在校園傳開,兩人遭爆在今年四、七月,雙雙請公假或請假在外見面、用餐,曾長時間待在路邊車內、甚至進女方住處待了二個多小時、進出汽車旅館,引發議論;男方稱,進汽車旅館,當時還有他人在場,他與女方沒有不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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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又是你 男子隔2年遭同一名員警攔查

https://d1j71ui15yt4f9.cloudfront.net/wp-content/uploads/2025/10/09092605/781154531.268605.mp4 記者黃秋儒/台北報導 臺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中正區汀州路三段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於自行車道上且行車不穩,員警立即上前關切。 警方詢問過程中,發現簡姓男子臉色有酒容且散發濃濃酒氣,經使用酒精檢知器對男子進行初步檢測,結果顯示有酒精反應,後續再對男子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26MG/L已達刑法公共危險罪程度,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男子逮捕送辦。經查簡男非第一次犯下酒駕案件,2年前同樣因酒後駕車遭警方攔查,巧合的是,簡男兩次酒駕均遭同一名員警查獲,警方也告誡男子「酒後不要再騎車上路了」。 https://d1j71ui15yt4f9.cloudfront.net/wp-content/uploads/2025/10/09092742/%E9%85%92%E9%A7%95%E5%8F%88%E6%98%AF%E4%BD%A0-%E7%94%B7%E5%AD%90%E9%81%AD%E5%90%8C%E4%B8%80%E5%90%8D%E5%93%A1%E8%AD%A6%E6%94%94%E6%9F%A5.mp4 思源街派出所副所長姜鈞耀。(中正第二警分局提供) 中正第二警分局呼籲,駕駛人如有飲酒,酒後切勿開車、騎機車或騎乘慢車,不可因騎乘慢車就抱持僥倖心態,且要留意酒後隔日宿醉,一定要有充分休息時間,待體內酒精完全代謝後,才可駕駛上路,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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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消防員受訓癱瘓 消防署判賠486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一名朱姓男子於一0八年在消防署訓練中心接受消防訓,因參與非正式課程的「堆疊訓練」時,前方學員摔倒致其脊髓損傷,因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台灣高等法院於八日二審宣判,認定消防署有過失,應賠償朱男新台幣四百八十六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消防署對此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這起國賠案源於朱姓男子在一0七年考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後,於一0八年一月十六日至消防署訓練中心報到受訓。在訓練期間,朱男參與一項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堆疊訓練」(又稱人形蜈蚣),過程中因前方學員不慎摔落,導致後方的朱男承受不住壓力而倒地,造成脊髓損傷及脊髓神經壓迫等嚴重傷害。 朱男因此向消防署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消防署應賠償四百九十六萬餘元。消防署不服提起上訴,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合議庭於八日宣判,審酌後酌減部分看護費用,改判消防署應賠償四百八十六萬餘元。本案仍可上訴。 內政部消防署下午對判決結果回應,將待收到正式判決書後,再行研議後續法律程序。消防署強調,引發事故的「堆疊訓練」並非正式訓練課程內容,事後已全面檢討並修訂訓練課程的風險管理機制,同時持續強化教官的教育與訓練監督。 消防署補充說明,目前消防人員的體能訓練已導入運動科學,推動消防戰術體能科學化訓練,以兼顧救災能力與人員安全。 現行訓練課程均依據國際準則及運動科學原理規劃,採循序漸進、低風險的功能性訓練,內容包含爆發力、心肺耐力、肌力與肌耐力、速度敏捷、戰術體能、握力、平衡性、協調性、柔軟度、負重移動等多個項目,並由合格的消防戰術體能指導員負責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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