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居服員拔罐變猥褻!欺負腦麻女反譏「摸一下沒感覺」 二審重判3年6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擔任居家服務員,替一名臥床老翁已服務近十年,但一一二年初林男不顧老翁女兒患腦性麻痺、輪椅代步,以拔罐為由,趁機撫摸女子胸部,女子反抗,林男反譏「妳胸部小,摸一下沒感覺」,老翁女兒提告,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三年六月,二審近日審結,仍維持原判。

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擔任居服員工作,替一名臥床老翁已服務近十年,老翁女兒患有有腦性麻痺,行動不便,平日以輪椅代步,林男在一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前往老翁家居家服務時,在老翁女兒同意下,替老翁女兒拔罐,但林男趁老翁妻子外出倒垃圾時、老翁在客廳時,林男在廚房內,站在女子輪椅後方,以檢查拔罐狀況為由,拉開女子毛衣。

林男接著將手從毛衣領口伸入,撫摸女子的胸部,女子發覺後,以左手握拳,放在胸口且出力欲推開,呼喊「不要」等語,但林男仍繼續觸摸女子的右胸乳頭,還嘲諷「妳胸部這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等語,女子再奮力頂開,林男才鬆手。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辯稱因女子肩頸會痠痛,出於治療、舒緩的目的,才按壓女子鎖骨,拉開衣物察看拔罐狀況,沒有猥褻女子。但法官審酌,女子母親證稱,女兒在案發後隨即告知林男的犯行,女兒也希望將林男換掉,不要再看到林男,以及女子經心理諮商後,發現有創傷性壓力症候群等狀況,認定林男犯行明確,判刑三年六月。

林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仍否認犯行,強調此案只有女子單一證述,證據不足,不過二審認為,林男服務女子一家已久,無設詞誣陷林男的必要,採信女子證詞,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