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聲請科技監控郭信良遭駁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前議長郭信良涉貪汙被判刑十三年,案子還在上訴審理中,最近郭又因涉綠能弊案,再度遭檢調約談,並以卅萬元交保。檢方認為郭信良棄保潛逃風險很高,並舉鍾文智等多人棄高額保金潛逃為例,聲請對郭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台南高分院廿八日駁回聲請。 台南高分院認為,郭信良所涉貪汙收賄案,原審已命郭信良、高進見各提出一百五十萬元、五十萬元保證金外,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以擔保二人能如期到庭接受審判並防其逃亡,應足以對郭、高形成拘束力。 郭、高自二0二三年九月五日具保停止羈押迄今,長達一年半多的時間,均遵期到庭,可見二人願接受司法審判,亦無任何事證顯示其等有逃亡意圖;郭雖各界人脈關係豐厚,有相當影響力,畏罪逃亡可能性或有提高,但檢察官並未提出具體事證。客觀上亦無相關事證足認二人有逃匿之虞。 法官強調,科技設備監控乃記錄被告於監控期間內行蹤或活動,監視及限制被告人身自由,應審慎為之,自應權衡司法追訴之國家與社會公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隱私及訴訟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 針對檢察官所指昔日台南市(縣)議長黃郁文、吳健保等人涉案判刑後,均棄高額保金潛逃,及最近炒作TDR(存託憑證)遭判刑卅年五月定讞的鍾文智亦棄三千萬保金潛逃,此等事由與「降低郭、高畏罪潛逃之風險」,均屬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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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遭電擊虐死 4嫌重判無期、14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男子曾仁宏與李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在談判過程中對李心生不滿,曾夥同另外三人,共同持棍棒、刺青針及電擊棒凌虐李,致手腳、臀部大面積瘀傷,身上也有電擊灼燒傷,李男曾三次以電話用虛弱的聲音向友人求救,終因被電擊心臟休克死亡。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庭廿八日依傷害致死罪,將曾仁宏等四人判處無期徒刑不等。可上訴。 被國民法官判刑的四人,包括曾仁宏、張峻嘉二人判無期徒刑,皆褫奪公權終身;黃信雄十四年半;李家瑞十四年。 二0二四年二月二日凌晨,曾仁宏、張峻嘉、李家瑞、黃信雄控制被害人李男,毆打電擊被害人雙手雙腳、肩膀、臀部、口部。再由李家瑞將延長線拆解後於被害人身上形成通路,再接上室內插座通電,進行電擊,致其身上各處傷痕累累,最後因傷重休克不治。 被害人的生日,同時也是他的忌日。 國民法官認為,曾仁宏雖符合自首,惟其自首目的是要自己扛下全責,聲稱是自己一人犯案,袒護其他被告,其他被告至今均否認有一同參與犯案,互相掩護,更試圖掩蓋真相,刻意誤導檢警辦案方向。 又案發至今年餘,未積極和解,被害人家屬也沒有收到任何一句真誠的道歉,案發當天是被害人的生日,竟也成忌日,讓家屬留下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 曾男自首讓人無法感受有真誠悔悟的態度,對於事實釐清、司法資源的節省並無幫助,不能依自首規定減輕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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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扶天地 〉民事訴訟費用 今年提高加徵標準

永康區郭先生問:我做外銷生意,因美國調整關稅,台灣出口客戶突然要停單,我要告死他,要他賠償我的損失,包括賠付違約金五千萬元及償精神損失一千萬元。友人告知今年起,民事訴訟裁判費要提高,要我留意,請問是真的嗎,會提高多少? 答:當事人請求法院以公力保護其私權,關於法院之裁判,我國採有償主義,目前除了刑事訴訟外,其他民事、家事或行政訴訟,以及非訟事件、強制執行事件,都須繳納裁判費或聲請費。郭先生所詢問的民事訴訟,應由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該訴訟費用分為「裁判費」及「裁判費以外之費用」,後者原則上依實支數計算。至於「裁判費」之徵收,則依法院進行程序之種類,如起訴、上訴或抗告、聲請或聲明、再審、調解,分別依民事訴訟法及非訟事件法規定而定其標準;司法院有於其網頁設置「司法規費試算」之計算程式,於該程式直接輸入訴訟標的價額,就可得出相關之應繳費用數額。 司法院考量民國九十二年修正提高徵收額數後,迄今已逾二十年未曾再修正提高,現今社會經濟已有變遷,因此修正提高民事訴訟、強制執行等非訟事件徵收費用。依此,台灣高等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均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於民國一一四年起提高民事訴訟、非訟事件徵收額數標準。將訴訟標的金(價)額在十萬元以下部分,依原定額數加徵十分之五;逾十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調整為加徵十分之三;逾一千萬元部分,則維持原加徵十分之一之規定;非因財產權而起訴或上訴之事件,依原定額數加徵十分之五;聲請再審或抗告事件徵收之裁判費,依原定額數加徵十分之五。 另外,也提高非訟事件程序費用,依原定額數加徵十分之五;強制執行事件,因強制執行法規定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也跟著調高;家事事件也因其審理細則規定應準用民事訴訟法及非訟事件法,所以也跟著調高;非訟事件亦同。 所以,郭先生要起訴民事訴訟求償,首先要避免沒有約定的事項或根本無理由的濫訴高金額。否則,僅就其所提之「違約金五千萬元及精神損失一千萬元」,此六千萬元的起訴請求,先不論起訴有無理由,依照今年的提高徵收標準,於起訴時第一審就要先預繳給法院五十五萬八千五百元。所以,郭先生必須仔細衡量起訴主張內容,是否真的有勝訴希望,否則訴訟費用依法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繳出去的錢恐怕會拿不回來,得不償失。          (作者∕黃厚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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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菁寮老街 關注兒少網路安全

記者翁聖權∕後壁報導 配合《四二八兒保日》,北台南家扶中心於四月廿七日走進後壁菁寮老街,舉辦了一場融合教育與文化的「兒少保護暨數位探索活動」,吸引近兩百名民眾參與。北台南家扶主委呂明憲與台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施清發呼籲全民關注兒少網路安全議題。 活動亮點包括:透過闖關遊戲挑戰「全家福情報分析」、「網路安全情境大考驗」等關卡,不僅深入了解網路安全的重要性,還能親身體驗如何辨別網路陷阱。來自十個社政單位的團隊介紹自身服務,帶領民眾了解社福體系的角色,深化社會支持的概念。 由北台南家扶少年展力學生設計互動遊戲,參加者透過智慧型手機探索菁寮老街歷史;透過互動遊戲搜集「記憶的碎片」,探索地方故事,並創造屬於自己的數位回憶。 呂明憲指出,網路詐騙與霸凌事件頻繁發生,孩子在網路世界中更容易成為目標。提醒家長及兒少要提高警覺,勿輕信網路上的不明訊息或連結,保護個資並勇敢求助,例如撥打一一三保護專線。 家扶中心主任李桂平感謝後壁區農會及菁寮老街商圈的協助,俗女電力站及卡多利亞良食館的經費贊助,讓活動能順利進行。他呼籲社會大眾支持「兒童保護捐款滿額贈專案」,每筆滿一千兩百元可獲贈「家扶X貓爪抓多功能收納籃」等好禮,幫助受虐兒少修復身心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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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室槍響 女畫師遭轟頭亡 前夫自戕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一間畫室二十七日凌晨發生一起命案,陳姓女畫室老師疑似與謝姓前夫發生爭執,謝嫌竟然持槍朝她頭部開槍,謝嫌疑似畏罪自戕。警方獲報趕到現場,被害人已明顯死亡,謝嫌送醫搶救,詳細事發原因及槍枝來源,警方正在調查釐清。 警方初步調查,涉嫌開槍的謝男與死者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兩人相戀後結婚,陳女與朋友在板橋合開畫室,謝男也投入不少資金,夫妻兩人租屋在畫室二樓,課程有成人繪畫、學童創意畫作等,兩人因感情不睦,今年初離婚。 二十七日凌晨,兩人疑似發生激烈爭執,謝男情緒失控,在二樓租屋處朝被害人頭部開槍,隨後槍自戕。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兩人雙雙倒臥血泊中,陳女頭部中彈明顯死亡,謝男昏迷送醫搶救中,何事引發殺機還有待釐清。 意外發生後,畫室也在臉書貼出公告,「很遺憾的有一項重大事情要跟大家說,逃脫畫室常駐的陳老師,現因意外離開了,無法授課,請各位不要白跑一趟、也請見諒,如若有常態課尚未體驗完課程,或以報名尚未體驗完同學,會再協商後續退費事宜」。貼文一出,讓學生、家長十分錯愕。(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請打一九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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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2人、擄人勒索跑路費 死囚陳文魁聲請再審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死囚陳文魁二000年間因債務問題,率手下持槍闖進時任南市崇善里里長黃騰禕家中開槍,造成兩死三傷,陳文魁逃亡期間再犯下擄人勒贖重案,二00二年押解回台,被判處八次死刑,最高法院六度發回更審,二00九年駁回上訴定讞。然而死刑釋憲後,陳文魁已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再審,全案待台南高分院裁定。 二000年七月二日凌晨,里長黃騰禕與胞弟黃盟宸、司機林世宗及南市警局教官黃國洲及方姓男子、鄭姓男子在服務處泡茶,陳文魁與手下楊哲賢持槍闖入,黃國洲見狀隨即勸阻,惟陳、楊二人仍對著黃騰禕兄弟及林世宗等開槍掃射,黃騰禕、林世宗二人遭槍殺,除黃國洲外,三人均受傷。 陳文魁殺人後逃亡,期間涉綁架台南一名黃姓商人並勒索百萬跑路費,同年中秋從嘉義偷渡至中國大陸,然而在大陸期間因持假護照搭機遭公安人員逮捕,二00二年被押解回台歸案。 陳文魁到案表示,指稱當年黃國洲經營賭場,託黃騰禕索討債務、憤而行凶。黃國洲經營賭場後遭檢方查獲,黃也因此免職並被判刑。陳文魁後續依殺人、擄人勒贖等罪起訴並求處死刑,經法院審理陳文魁歷審均被判死,陳文魁服刑迄今逾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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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陳屍公寓水塔 住戶已喝2天

本報綜合報導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附近公寓頂樓水塔內發現男屍,警方查出死者黃姓老翁借住該棟公寓弟弟家,二十三日失聯,家屬報警協尋。警方調閱監視器,未看到死者進出公寓,經搜索公共區域,晚間七時許發現死者陳屍水塔內,住戶恐已喝了二天的屍水。 初步了解,老翁服用慢性病藥物,可能因幻聽和被害妄想躲入水塔不幸溺斃。檢警二十六日相驗遺體,將擇日解剖。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指出,二十三日下午獲報借住在公寓頂樓的家人七十多歲黃姓男子凌晨離開住處未返家,報警請求協助。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畫面,未發現黃姓男子離開公寓,前晚再次前往男子生前最後住所查訪,發現人陳屍水塔內,經通知消防救護員到場協助,確認男子已無生命跡象。 警方表示,除展開調查並聯繫家屬釐清案情,據家屬陳述黃姓男子精神狀況不佳、時有幻覺,研判疑為不慎墜入水塔內導致發生憾事。 經警方鑑識勘察採證,初步未發現明顯外傷,為求慎重,依規定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司法相驗,完成相關調查程序。 檢警昨天再度返回現場複式勘察及相驗遺體,初判未有他殺嫌疑及外力造成等情況。據了解,死者是借住在其家人公寓頂樓加蓋房屋。 有法界人士指出,大體泡水二天就會有屍水出來,由於住家用水都會先煮過,不太會中毒,再加上水塔的水稀釋,腥臭味不明顯,但住戶若得知已喝二天屍水,可能會惡心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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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性騷 鄉代願斬雞頭自清

本報綜合報導 彰化縣某國中帶畢業生到宮廟參加祈福活動,卻傳出一名鄉代疑似在合照時,疑伸手摸兩名國中女學生身體,目擊男學生也對女學生言語騷擾,家長報案後,警方已通知鄉代到案,學校也要求男學生寫報告;被指控的鄉代否認表示,有多人在場可證明他的清白,他是遭有心人士操作及抹黑,願斬雞頭及訴諸法律捍衛清白。 根據民眾在臉書的描述,合照時鄉代伸魔爪摸女學生,在場多名男學生見狀,也起鬨問能否摸女學生。 受害同學家長表示,「代表就從她的腰開始摸,往下摸到屁股,他們有分組拍照,後面有男同學全部都看到,鄉代是男生,不管這小朋友是男生還是女生,怎麼可以隨便摸人家肩膀,肩膀也是不行的。」 這所國中校長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已立即要求五名男學生寫報告描述發生經過,進行性別平等教育,另通報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及配合警方調查。 受理報案的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說,已受理家長報案,也依女學生供詞,通知涉案鄉代到案製作筆錄,案件仍在調查中。 教育處表示,祈福活動疑發生校外人士性騷擾學生事件,學校獲悉後立即通知家長,並依規定通報,後續依性騷擾防治法程序處理;已要求學校提供學生必要協助及輔導,加強宣導性別議題,精進活動作為,確保性別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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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光與先進光涉內線 4人交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大立光與先進光公司員工疑涉內線交易案驚傳遭搜索,檢方表示,全案經約談十人到案,訊後有四人分別以十五萬至五十萬不等金額交保,其餘人請回,全案仍持續調查釐清。 台中地檢署表示,檢方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辦上市大立光公司、上櫃先進光公司員工等人,於一一0年大立光公司、先進光公司分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之際,涉嫌於知悉重大消息明確後,至消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違法進行先進光公司的股票交易。 檢方指出,全案於二十五日執行搜索,並約談十人到案,經檢方漏夜訊問至昨日凌晨後,認定部分被告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諭知大立光姚姓經理五十萬元、先進光楊姓員工十五萬元交保,外部人盧男五十萬元、廖男十五萬元交保,其餘六人請回。 檢方表示,全案後續仍持續調查釐清,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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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潑女 2男偽造車牌判刑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林姓男子受人委託欲惡整陳姓女子,去年三月間會同白姓男子駕駛懸掛假車牌的轎車前往陳女住處附近蹲守,趁陳女返家拿著廚餘桶對著陳一通澆灌。案經善化分局調查,將林、白依偽造文書、公然侮辱及毀損法辦,台南地院審理後分別判處二人拘役五十、四十日。 林姓男子前受友人「炮哥」委託,向陳女潑廚餘,去年三月廿日,白姓男子先將林男名下車輛更換為炮哥提供的假車牌,隨即載著林前往陳女住處附近盯哨,同日晚間九時許陳女返家時,林男隨即拿著炮哥提供的一大桶廚餘,迎頭潑向陳女,陳女被食物殘渣、果皮、臭水淋了一身,外套、制服、鞋子都一併遭殃,氣得報警提告。 雖然林、白二人變換車牌,但經善化分局追查仍成功找到二人,兩人到案坦承犯行,全案調查後也將二人依毀損、妨害名譽及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南檢偵辦。檢方認二人所犯分別涵蓋行使偽造特種文書、暴行侮辱、毀損等,兩人在接續使用假車牌後,接續以潑灑廚餘暴行侮辱、毀損,為想像競合犯,請台南地院依法從重的毀損罪論處。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審酌兩人暴行侮辱、毀損部分已與陳女成立調解,陳女後續撤回告訴,另為不受理判決。審酌雙方二人犯後態度均自白認罪,就偽造特種文書部分,分別判處林、白人五十日及四十日拘役,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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