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金500多萬 和解獲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林姓男子與友人共同非法吸金投資虛擬股票,並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經手之投資款五百多萬元,被依違反銀行法判刑兩年,法官考量他與十六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給予緩刑自新。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鍾男、魏男(兩人另行通緝)共同非法吸收資金,並給予招攬及銷售獎金之變質多層次傳銷手法,對外招攬不特定民眾參與百騰公司之虛擬股票投資方案。而林男自二0一九年年間,以鍾、魏所創設之百騰國際公司(未經合法設立登記)服務站名義,負責收取及上繳會員投資款、會員出金等事項,對外開設投資說明會或擔任講師,以發展下線組織及推廣百騰公司之虛擬股票。 林男自二0一九年一月起,至二0二0年六月底止,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招攬黃男等多名會員,並提供人頭帳戶供其等會員匯入投資款項,共計所經手之投資款約為五百七十七萬餘元。此案被檢舉到台中市調查處,由台南地檢署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林男與方姓等十六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分別賠償三萬三千元至五十六萬一千元不等損失,並已繳回五十一萬餘元犯罪所得,換得緩刑五年,同時提供六十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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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遇職場霸凌 求助心衛中心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從事行政工作的陳小姐,在公司長期遭上司以冷言冷語否定努力成果,同事也因害怕被牽連而與她保持距離,她逐漸感到被孤立與否定。個性樂觀的她,變得容易落淚、食不下嚥,甚至對工作產生排斥,出現明顯的情緒耗竭與創傷症狀,求助心理衛生中心,經心理師協助開導後,幫她重新找回對工作的信心。 衛生局說,這名自稱遭職場霸凌個案日前到善化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求助,在專業心理師的幫助下,一步步整理這段痛苦的經歷,也引導她慢慢說出自己的情緒,分清楚「是事情讓我受傷」而不是「我真的不夠好」。 心理師也教她一些放鬆壓力的方法,包括正念練習、如何保護自己、設立界線等實用技巧,幫她重新找回內在的力量和信心。事後,陳小姐說「原來不是我太敏感,而是我真的受傷了,謝謝有一個地方能懂我,陪我重新相信自己。」 衛生局說,霸凌行為影響受害者的情緒與自信,更可能導致創傷反應、失眠、焦慮、憂鬱甚至影響工作與家庭。有需要幫助可洽詢善化、鹽水、關廟以及北區四處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陪伴一起走過低潮,找回屬於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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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光后里廠驚傳工安意外 外包商疑遭電擊燙傷急送醫搶救後加護觀察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灣記憶體大廠美光台中后里廠區二十九日上午驚傳工安意外,一名三十六歲外包廠商疑因觸摸機台遭電擊後倒地,雙手多處電燙傷,被緊急送醫救治,意識清楚,目前加護病房觀察治療,確切肇事原因,勞檢單位調查釐清中。美光回應,公司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安排送醫接受必要的醫療處置。 台中市消防局於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接獲報案,台中后科路三段、美光后里廠區發生電擊意外,一名三十六歲男子在觸摸機台電線時遭電擊(四十八OV)後倒地。消防隊員到場後發現傷患意識清楚,但雙手各有二至三處電燒傷,給予急救處置後送往豐原醫院救治,急救後送加護病房觀察治療。確切肇事原因,勞檢單位調查釐清中。 美光指出,針對台中廠委外承包商工安事件,公司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安排送醫接受必要的醫療處置,目前該名人員意識清楚,狀況穩定,美光正密切關注此事件的後續發展,並持續秉持對所有團隊成員與合作夥伴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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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41歲婦減重手術身亡 醫學會籲強化制度保障病安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日前一名41歲女性於高雄接受減重手術後不幸身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家屬質疑。代謝及減重外科醫學會理事長方文良29日指出,減重手術必須建立在合格醫師、合格機構與制度化流程上,才能確保病人安全與治療成效。 代謝及減重外科醫學會指出,這名不幸身亡的41歲女性在進行手術前,未經正式術前評估、未開立收據、費用轉帳至醫師個人帳戶等情事,代謝及減重外科醫學會對此深表遺憾。 方文良指出,減重手術為合法且有效的治療方式,但必須建立在合格醫師、合格機構與制度化流程之上,方可確保病人安全與治療成效。而手術前應進行完整專業評估,並由主治醫師親自面對面進行說明與風險告知。 方文良表示,手術費用應依規定由醫療機構開立正式收據,嚴禁以「顧問費」等模糊名目由個人收取,代謝及減重外科醫學將持續與主管機關衛福部、高雄市衛生局、檢調單位合作,釐清相關醫療行為是否違反專業倫理與規範,並呼籲醫療從業人員共同維護病患權益與醫療體系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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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安講習不逾期 行車安全要第一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看見「111」,不怕被人欺。道安講習不逾期,行車安全要第一。基隆監理站每月都會寄送手機簡訊,提醒駕駛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已經逾期,請駕駛人儘速聯繫駕駛執照的登記地址所在地的監理所(站)安排講習事宜,避免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處罰,但由於近日詐騙猖獗,常有詐騙集團假冒政府機關、電信業者發送釣魚簡訊,試圖誘騙收件者點擊簡訊內的不明連結。此情形將導致駕駛人對陌生簡訊格外提防,甚至發生不願查看內容及查看內容後,不願接受提醒的情形。 為避免民眾一時之間,難以判斷是否為假簡訊而落入詐騙陷阱,基隆監理站已啟用「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台」作為監理機關發送道安講習逾期未上課的簡訊管道,簡訊內容為「王**君您好,您有道安講習課程已逾期,請儘速聯繫本站或洽其他監理所(站)安排講習事宜,以免受罰。基隆監理站提醒您。」民眾如果收到傳送簡訊來源號碼是「111」,即可確定是政府機關發送的簡訊。 另外提醒民眾,自今年3月1日起(以違規日計算),有交通違規經監理機關通知,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除要自費外(每小時 200元),也可在上課期限內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https://slp.mvdis.gov.tw/user/),依自己需求選擇上課時間、地點(可跨縣市)預約參加講習,不僅上課時間更彈性(平日、假日、白天、晚上),上課地點也更多元。 民眾若對簡訊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洽詢各監理所(站)查證是否屬實,或使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的智能小鹿功能詢問,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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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擅闖妹宅引殺機 兩男持棍毆斃張男各判9年10年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前年九月間未經同意進入陳姓友人妹妹桃園市中壢區住處,導致陳女受驚,陳男得知後心生不滿,當日下午四時夥同黃姓友人將張男押至該住處及頂樓天台,持鋁製棒球棍及拖把桿連續毆打數小時,致其因橫紋肌溶解及併發症到院前死亡。一二審均依傷害致死罪判處陳男九年、黃男十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張男於民國一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的下午三時許,從陳女信箱取得鑰匙進入屋內,除驚嚇陳女外,還擅自開啟妹婿汽車車門。陳男與黃男當天下午四時許將張男帶至陳女住處,先以棒球棍毆打其雙臂;傍晚六時再將其押至頂樓,以童軍繩綑綁後持續攻擊雙臂、臀部及腿部,直至張男倒地無生命跡象才報警求救。桃園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並移送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一審國民法官庭認為,兩人以金屬球棒及拖把桿施暴至張男死亡,造成張男家屬重大傷痛,其未成年女兒更淪為遺孤。雖審酌兩人素行尚可且坦承犯行,但因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仍依共同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男九年、黃男十年徒刑。 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主張應加重刑責;陳、黃則辯稱已提出一百五十萬元和解金,但未獲家屬接受。二審及最高法院均認為上訴理由不足,駁回全部上訴,維持原審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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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普發4萬是假的 市府報警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區公所二十八日上午接獲民眾反映,獲報,有人在群組中轉傳台中市政府普發四萬元的不實圖卡,台中市政府證實圖卡內容為假訊息,公所已向第三警分局報案。 網路流傳的圖卡指稱,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桃園市等縣市,是否該兌現稅收超徵,應該還稅於民。另外,還出現有台中市長盧秀燕照片的圖卡,說台中市超徵一百二十億元,學者促還富於民,每人將普發四萬元當作年終獎金。 台中市政府表示,南區區公所昨日上午接獲民眾反映,有人在群組中轉傳台中市政府普發四萬元的不實圖卡,經查證此圖卡內容為假訊息,公所已同步向第三警分局報案。 台中市政府指出,立法院日前通過全民普發一萬元,行政院尚未執行發放作業,絕無台中市政府另行補發四萬元的情事,此類不實圖卡及訊息流傳,已對市民造成誤導,呼籲民眾切勿轉傳、散布或分享來源不明的訊息與圖卡,以免觸法。 警察局呼籲民眾確實求證訊息內容的真偽,勿任意轉傳,如經警方追查到案,輕則處以行政罰鍰(社維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重則恐觸犯刑法的恐嚇公共危安等罪,會利用網路情蒐技術結合警政系統進行溯源追查源頭,將有心人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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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新北超收將發現金」為假訊息 市府籲民眾勿信勿傳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針對網路社群流傳「新北市去年超收一百二十四億將普發現金」圖卡,新北市政府二十八日澄清,此為來源不明之錯誤訊息,籲民眾勿信勿傳、記得查證! 市府說明,新北市一一三年預算入不敷出,收支差短一百三十六億,且累積短絀仍高達八百八十七億元,包括教育、社福、建設等支出,年年都需舉債因應。即便有稅收超收,也必須依《預算法》規定優先用於填補舊債,而非可自由運用的現金盈餘。 相較之下,中央財政累積結餘八千三百八十五億元,有完整的法源及預算彈性,可作為普發現金財務來源。本府遵循法律也尊重中央決定,惟立法院已通過全民普發一萬元方案,盼行政院盡快執行發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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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女友4歲兒撞牆險死 牢飯吃定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南一名臧姓男子去年二月間於陳姓女友住處情緒失控,徒手毆打女友與前夫所生的四歲男童,更將其抓起撞擊牆壁,導致男童左顳骨骨折、腦硬膜外血腫,全身多處瘀傷撕裂。隔日男童至幼兒園時,園長察覺其嘔吐、頭部腫塊及右臉瘀青,緊急送醫開顱手術救回一命。台南地檢署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起訴臧男,全案經三審駁回上訴,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月定讞,臧男近期將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臧男與陳女育有一子,被害男童為陳女前段婚姻所生,平日同住由陳女照料。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凌晨,臧男於睡醒後突情緒失控,持續毆打男童頭臉及下巴,並施以撞牆暴力,造成男童顱內出血、右臉挫傷及四肢多處鈍挫傷。男童送醫時情況危急,經柳營醫院轉診至成大醫院,緊急手術清除腦部血塊才脫險。 台南地院一審認定,臧男雖與陳女達成調解並分期賠償,然施暴手段殘忍致男童身心嚴重受創,且至今仍需早療復健,判刑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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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視夫虐死10天兒 妻認罪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二歲莊姓男子與二十歲吳姓女子在去年七月間得子,夫妻將兒子接回後,莊因不滿十天大的男嬰哭鬧,用呼巴掌、高空拋接、大力搖晃施虐,莊妻漠視,獨留兒子在家三小時,跑去鄰居家打電玩,男嬰傷不治,檢方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二人,原裁定莊需以國民法官審理,院方裁定以一般程序審理,但莊妻部分,法院則裁定需由國民法官審理,二十八日開準備程序,莊妻承認涉犯過失致死罪。 檢警調查,莊姓男子與吳姓女子是新手爸媽,去年七月間吳女才產下男嬰,八月間二人將男嬰接回租屋處照料,但莊僅因男童哭鬧,從去年八月五日至二十四日,陸續對男嬰施虐十次。 莊男會把男嬰放在大腿處,以右手呼巴掌三至四下,或用手反覆拍打男嬰頭部,還會以雙手大力左右搖晃、高空拋接,甚至是以手指掐捏男嬰耳朵,造成雙耳多處開放性傷口、顱內出血、雙眼視網膜出血等傷勢,莊犯行時,莊妻曾目睹,但未制止、送醫。 去年八月二十五日晚間九時許,莊姓夫妻將男嬰獨留在租屋處,前往鄰居家打電動、聊天,直至二十六日凌晨才返家,男嬰已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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