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林姓男子與友人共同非法吸金投資虛擬股票,並保證獲利、穩賺不賠,經手之投資款五百多萬元,被依違反銀行法判刑兩年,法官考量他與十六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給予緩刑自新。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鍾男、魏男(兩人另行通緝)共同非法吸收資金,並給予招攬及銷售獎金之變質多層次傳銷手法,對外招攬不特定民眾參與百騰公司之虛擬股票投資方案。而林男自二0一九年年間,以鍾、魏所創設之百騰國際公司(未經合法設立登記)服務站名義,負責收取及上繳會員投資款、會員出金等事項,對外開設投資說明會或擔任講師,以發展下線組織及推廣百騰公司之虛擬股票。
林男自二0一九年一月起,至二0二0年六月底止,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招攬黃男等多名會員,並提供人頭帳戶供其等會員匯入投資款項,共計所經手之投資款約為五百七十七萬餘元。此案被檢舉到台中市調查處,由台南地檢署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林男與方姓等十六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分別賠償三萬三千元至五十六萬一千元不等損失,並已繳回五十一萬餘元犯罪所得,換得緩刑五年,同時提供六十小時的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