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為了能繼續服役,竟鋌而走險動起歪腦筋;海巡署二十七歲洪姓女下士因擔心自身身體質量指數(BMI)超標,影響留營資格,竟在長達五年間,三度偽造國軍醫院體檢資料,經海巡署中部分署發現移送法辦,全案經中檢偵辦後,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她起訴。
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洪女為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白沙屯安檢所下士,她於服役期間申請留營時,為避免自己身體質量指數超標(BMI值大於二十六),而遭判定不合格,竟分別於一0九年七月十七日、一一一年九月三日、一一四年十月六日,未經國軍高雄總醫院醫護人員同意,先在不詳印章店盜刻醫護人員印章,並塗改「體格分類檢查表」上的身高、體重、BMI三欄位,再盜蓋印文,用以表示欄位數值為護理人員所填載。
洪女再持變造的「體格分類檢查表」,向海巡署中部分署申請留營。案經海巡署中部分署審查留營資料時,發現體檢表數據異常,將洪女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全案經檢方偵辦後,認定洪女犯罪事證明確,七日依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海巡署中部分署表示,本案為辦理每季定期「軍職人員志願留營服役作業」時,主動察覺洪員體檢表與實際狀況不符,並立即展開調查,全案於查明後,已於一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核予洪姓下士大過三次處分,依規定於同月二十三日撤職生效、停止任用,並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