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600元起衝突男奪刀誤傷自己致死 友人過失致死被判八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蔣姓男子去年七月間,因與李男共同吸食菸彈,認為李男應給他六百元遭拒,雙方發生爭吵,相約在彰化醫院旁產業道路拚輸贏,卻一言不合發生扭打,過程中,蔣男拿出一把求生刀對峙,反遭李男奪去,雙方於拉扯奪刀之際,都跌進田裡,李男手中的刀疑在跌落過程中,順勢刺入自己左側鎖骨上方,血流不止,經急救後仍不治。彰化地院審結,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將蔣男判處八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蔣男(四十八歲)與李男(四十九歲)為朋友,在彰化醫院喝美沙冬執行戒癮治療而認識。二人去年七月二日上午六點多,先後前往彰化醫院擬接受美沙冬治療時,蔣男因與李男共同吸食菸彈,認為李應給他六百元遭拒,而與之發生口角,李邀約蔣到醫院旁產業道路拚輸贏。

兩人走到產業道路時,再一言不合發生扭打,過程中,蔣隨手從其側背包拿出一把求生刀,欲令李投鼠忌器,不要繼續動手,卻被李奪去,反劃傷蔣左手。蔣恐李反過來持刀攻擊他,乃欲奪回該刀,雙方於奮力拉扯奪刀之際,李不慎踉蹌跌進田裡,蔣也因拉扯作用跟著跌進田裡,李男手中的刀疑在兩人跌落過程中,順勢刺入自己左側鎖骨上方,血流不止。

李男用手摀住傷口走回產業道路,蔣男跟隨在後,欲返回醫院求救,李逐漸體力不支,在蔣攙扶下走至醫院旁草地,民眾見狀通知醫院派員將李送入急診室急救,惟經急救後仍不治。蔣主動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