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陳姓婦人與老伴結髮四十餘年,二人育有三子女,去年二月起,陳婦發現老伴突然開始注意外表衣著,二人多年無性生活,老伴卻還購買潤滑劑、壯陽藥等,甚至前往醫院治療性功能障礙。子女追查發現老父與七十多歲的顏姓婦人交往親密、進出摩鐵等。陳婦也對顏提告侵害配偶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判處顏需賠償五十萬元。
陳婦與丈夫走過半生,平穩的生活卻在去年起出現變數,陳婦發現丈夫開始改變穿著風格及生活習慣,頻繁外出,還偷偷購買壯陽藥、潤滑劑等,甚至還去奇美醫院自費接受性功能障礙療程,然而夫妻已多年沒有性生活,陳婦對此頓起疑慮。
子女協助母親查訪,查知父親與銀髮族活動中心認識的七十多歲顏婦多次單獨外出,對顏關懷備至,騎機車溫馨接送、一起吃火鍋,多次出入摩鐵、開車至顏婦住處停留數小時。陳婦事後向丈夫攤牌,丈夫表示不會再跟顏聯絡,然而卻還是被陳發現二人互動親密,一起參加旅遊等,陳婦憤而對顏提告侵害配偶權,主張顏女行為讓她蒙受巨大心理壓力,就醫被診斷出適應障礙症併憂鬱,向顏求償八十萬精神慰撫金。
對此顏婦主張其與陳夫只是認識的朋友,二人互動並無任何逾越男女正常交友分際。兩人進出摩鐵也是因當天陳夫眼睛不舒服,才臨時開房休息。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二人出入摩鐵、私下出遊被陳婦活逮,客觀上足以破壞家庭及婚姻。至於眼睛不適開房部分,旅館附近就有眼科診所,非必須到汽車旅館休息,顏婦抗辯不符經驗法則與合理社會常識,難以採納。
審酌顏婦行為足以干擾婚姻共同生活的安全與幸福,已侵害配偶權,權衡顏婦七十多歲高齡,資力與經濟狀況等,裁定顏婦需賠償陳婦五十萬元及利息,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