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高姓男子以投資醫療器材為理由,若提供資金周轉、投資,將可分得高額利潤等語,使三名女子陷於錯誤,而分別匯款或交付款項給高男,其中一名女子被詐了七百多萬元,畢生積蓄全化為烏有。而高男為拖延還款時間,還偽造銀行匯款單。彰化地院審結,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將他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高男明知其於一一0年間並未任職於醫療器材公司,亦未實際經營醫療器材買賣,竟意圖不法,自一一0年三、四月間起至一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止之期間,向不知情的四名女子借用銀行帳戶的金融卡、存簿、印章等物供其使用,及使用其自己申辦的銀行帳戶。
高男自一一0年三月間起,佯稱其從事各項醫療器材買賣,且病人開刀急需資金,若提供資金周轉、投資,將可分得高額利潤等語,並以投資醫療器材等虛應之理由,使三名女子因而陷於錯誤,接續匯款或交付款項予高男。而高男為取信其中二名女子,亦有在該期間部分還款金額合計各為九十七萬餘元、二百萬餘元。
而高男為拖延還款給該二人之時間,於一一0年七月十五日前某時,偽造銀行的匯款單,並以通訊軟體LINE各傳送該偽造匯款單之照片給該二人。
法院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途徑賺取財物,反利用告訴人之信任,一再欺騙該三人,造成其等各遭詐欺款項均達數百萬元,被害金額龐大,犯罪情節甚重,然於詐欺過程中分別陸續還款其中二人九十七萬餘元、二百萬餘元。
又考量被告於警詢、偵訊中均否認犯行,直至法院準備程序時才坦承犯行,雖有意願與告訴人洽談和解,然稱出監前並無能力賠償告訴人。復考量告訴人對於量刑意見,其中一名告訴人表示,畢生積蓄全部遭被告騙走外,尚有其他負債,並罹患癌症,年邁父母因此需要打零工過活,造成家庭支離破碎,希望從重量刑等情,定應執行七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