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針對各界關心的台南市代理教師寒暑假出勤議題,台南市長黃偉哲十二日宣布,為保障代理教師權益,自一一三學年度起,代理教師寒暑假出勤將比照正式教師,依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辦理。教育局將儘速修正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出勤實施要點,並於今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教育局表示,基於核實給薪及滿足學生照顧需求,目前代理教師寒暑假到校之規定,係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十六之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在實施過程中,教育局廣泛蒐集各校校長及相關團體意見後,並根據實情適時調整規定,以平衡校務需求及教師權益。
教育局指出,已著手修正教師出勤實施要點,自一一三學年度起,未兼任行政職務代理教師將比照未兼任行政職務正式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進修研究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
教育局補充說明,基於完整一學年度聘期之進用規定,新(續)聘之代理教師,自今年八月一日開始適用新規定,惟遇有返校服務、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活動及災害防救之需求時,仍需配合到校。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表示,台南市過去採用代理教師寒暑假期間,仍須到校上班然後給予慰勞假,此作法是全台唯一與正式教師不同軌的,所以備受討論。而且南市代理教師的勞動條件不如鄰近縣市,也會產生縣市人才的磁吸效應,該會擔憂形成校方、學童和代理教師三輸的局面,因此多次論述主張應讓代理教師寒暑假差勤回歸教師請假規則,感謝市長接納該會訴求,也樂見政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