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行車糾紛恐嚇取財十五萬判刑七月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有殺人前科的趙姓男子,在與楊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後,趙男心有不甘尾隨對方至一處大樓,並威脅保全不准報警,隨後持刀行搶楊男十五萬元得逞。高雄地方法院依恐嚇取財判趙男七個月,可上訴。

曾因殺人案被判十五年入獄的趙姓男子一0三年假釋出獄,去年九月間與楊男在國道發生行車糾紛,趙男心有不甘一路尾隨至高雄市苓雅區一處社區大樓,但被值班保全攔下。趙男手持裝有菜刀且拉鍊開開的隨身包包,並將手放入包包內,威脅保全不准報警,隨後繼續跟上並恐嚇楊男,並藉此搶到十五萬元,楊男脫身後馬上報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趙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其僅因行車糾紛細故,先威脅保全再恐嚇取財,金額高達新台幣十五萬元,所為實予非難。針對保全威脅犯行部分,據此依強制罪判處三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對楊男恐嚇取財則判刑七個月,不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