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追做案權利車,兩任車主轉為證人

記者葉進耀、王勗/台南報導

林士傑八日遭遇槍手埋伏槍殺,凶嫌犯後接連搭乘三輛權利車逃逸,南市警方追查犯嫌第一輛使用的本田轎車交易紀錄,南下追查兩名證人,兩名證人分別為汽車鈑金廠商的員工及老闆,該輛轎車兩人各自持有一年後轉賣他人,警方也將逐一清查交易紀錄,以利釐清凶嫌身分或指使集團。

專案小組警方前發現歹徒使用的兩輛做案車輛均是透過臉書權利車社團交易,循現追購買車輛帳號,十五日鎖定高雄一名羅姓女子前往將之拘提到案,初步調查羅女臉書帳號是遭人盜用,買賣雙方並無碰面,車輛、鑰匙交接均透過拖車公司,只知與兩名車主聯繫的是一名男子。

近日根據車輛買賣紀錄,進而鎖定販售第一輛本田轎車的關係人─南部一名連姓男子,警方十七日持拘票、搜索票前往調查,見警方上門連男隨即配合調查,一一交代該輛本田權利車流向,初步調查,早在案發前該車輛分別在連男及其工作的鈑金廠老闆謝男手中各持有一年,後才由謝轉手賣出。

檢警初步調查後,認連與謝二人僅只持有過本案車輛,涉案情節並不重大,檢方十七日晚間訊問二人後認尚乏事證足證其等涉案,諭知請回。現已將二人轉為證人,後續也將進一步追查權利車轉手流向,持續釐清曾持有車輛的買家,追查與本案關係人士,還原全案始末全力緝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