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變恐怖情人 永不獲聘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有關某國中男代理教師因感情糾紛,持手槍與電擊棒攻擊同校女教師案件,高雄市教育局表示,當天接到學校通報,已立即要求予以停聘並報警,後續檢警調查顯示該員犯行情節重大,目前在押;對此,教育局強調,將提報不適任人員系統,終身不得再聘。

據指出,小港區某國中年約三十歲的黃姓代理老師,與同校劉姓代理女老師交往近三個月,因感情糾紛分手,六月中黃男利用放學時間持手槍與電擊棒闖入地下室攻擊劉女,幸無大礙,警方據報逮捕黃男;校方獲悉後決議黃男不予續聘。

教育局表示,事發當天(六月二十五日)立即報警、進行校安通報,並督導學校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召開校事會議及教師評審委員會;亦依據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當然暫時予以停止聘約之執行。」並經學校教評會決議,該員不得再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教育局說明,該員有合格教師證,也是本科系碩班畢業,曾有擔任學校組長經驗,符合錄取所需資格,未料卻知法犯法、預謀犯案;事發當天,感謝路過同事見義勇為將凶器奪下,才未釀成大禍。受害師也在家人陪同下就醫,所幸暫無大礙。

教育局表示,該師犯行重大,於理於法都已不適合擔任教職,已提報全國「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防堵其再進入教育場域,該師經判刑定讞後,終身不得再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