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性騷提告 鄭宏輝求償百萬 游淑慧免賠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進黨前新竹市議員鄭宏輝被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指控,在擔任行政院政務顧問及神腦公司董事長期間,涉嫌騷擾一名女企業家,鄭認為游淑慧侵害其名譽權,提訟向游淑慧求償一百萬,一審台北地院判免賠,鄭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游女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判免賠確定。

鄭宏輝提告主張,游淑慧在一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召開記者會,發表他在一一0年二月二十三日在北市信義區餐敘後,主動表示要送被害女子回家,後在車內用閩南語說「你真的很美」,親吻被害女子等言論,誣指他曾對被害女子做出性騷擾行為,因而要求游女賠償精神慰撫金一百萬。

北院在審理該案後指出,鄭男曾任新竹市議員,游女發表言論時,他擔任行政院政務顧問及神腦公司的董事長,考量行政院政務顧問職司國家重大施政方針、政策的諮詢事項,在游女發表言論後,交通部即要求中華電信將鄭男停職,行政院並成立性平調查小組。

北院認為,游女的言論涉及鄭男有無性騷擾的行為,並非僅涉私德而與公益無關之言論,她雖未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有相關陳情信、與LINE對話等,游女既對言論業經合理查證,即無故意或過失侵害鄭的名譽權的不法行為,因而判決鄭敗訴、游免賠。

案經上訴,高院指出,鄭宏輝是自願進入公眾領域的公眾人物,而系爭言論涉及他有無性騷擾的行為,性騷擾行為本身是侵害他人性自主權,為性騷擾防治法所禁止的行為,如有違反甚至定有刑事罰則,所以該言論非僅關乎個人私生活,亦與公共利益相關。

且游淑慧係因訴外人新北市邱姓議員告知,才得知鄭宏輝對A女做出不當行為,依游淑慧與A女、邱間的LINE對話內容,並參照A女與事發時鄭宏輝的司機於原審的證述,及邱提供與A女的LINE對話內容,可認A女所述性騷擾的經過情形確有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