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科能力測驗 1/18起登場

教育局長蔣偉民前往文華高中考場。(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一一四學年度的學科能力測驗(學測)十八日至二十日舉行,台中市有文華高中、台中二中、台中一中、興大附中、明德高中、靜宜大學、清水高中、弘文高中、台中女中、惠文高中、東海大學等十一所學校擔任考試試場,預計考生人數為一萬六0七八人。市府教育局長蔣偉民十七日下午前往文華高中考場。

蔣偉民表示,學測成績主要用於大學申請入學,各大學可依校系需求,運用學測成績進行選材、篩選與採計等工作。

家長與高中職學生若想熟悉各科試卷架構與題型,可參考大考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 )公告的學科能力測驗相關資訊,包括考試說明、參考試卷及試辦考試卷,該網站提供簡報、短片及研習訊息。

學科能力測驗涵蓋六個考科(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共七節次,考生可依個人選擇考科,考試時間為三天,數學科分為數學A與數學B;國文科分為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及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分為不同節次進行考試。

  依據考試簡章規定,考生如於考試前罹患傳染性結核病、麻疹、德國麻疹、百日咳、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水痘等法定傳染病時,考生或集體報名單位應於知悉後致電大考中心(0二-二三六六一四一六 轉六0八);如於考試期間可應試情況下,視個別考生狀況,優先安排獨立試場應試。

考試當天務必攜帶有效的證件正本及文具,應試時行動電話要關機,行動電話及穿戴式裝置禁止攜帶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