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根據112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顯示,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5年內倍增,推估超過5.4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國健署提醒,家長可留意4大異常徵兆,辨別孩子是否可能偷偷在使用電子煙。
國健署邀請「台灣蝶王」泳界名將王冠閎擔任宣導大使,共同推動防制電子煙「三不帶」觀念,提醒「不帶有對電子煙的錯誤認知」,為家人與自身健康著想「不帶來健康風險」,且勿觸法「不帶來違法罰則」,並推出「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及相關組合元件入境宣導影片」。
國健署指出,電子煙業者為了躲避查緝,常以糖果、甜點、擴香精油或電子煙主機皮套等取代電子煙產品照,或用「電子果汁」、「維他命棒」、「提神紓壓電子香氛」等代號或功效進行販售。
面對各類地下行銷層出不窮,國健署建議留意孩子是否有以下4種情形,就有可能正在使用電子煙:
1.不明的裝置:孩子書包、床鋪、衣櫃、身上藏有不明用途的電子產品或充電器(電子煙)、金屬線圈(電子煙組件)、裝不明液體瓶罐(煙油瓶)或液體匣(煙彈)。
2.不明的氣味:孩子房內、衣物及身上有他們難以解釋的甜味及水果味。
3.不明的花費:孩子零用錢或打工收入消耗快速,或有不明用途的網購。
4.驟變的行為:孩子情緒及行為發生變化、或頻感頭痛惡心(電子煙油的尼古丁會影響大腦系統導致行為衝動、學習困難、暴躁易怒、焦慮不安、情緒起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