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過好年 採購食品3要領

本報綜合報導

行政院食安辦表示,民眾選購年節食品有3要領,包括掌握選擇信譽良好的店家、注意產品上要有明顯中文標示以及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日期內等。

食安辦指出,要選擇信譽良好的店家,購買包裝完整食品,不購買來路不明、散發異味或外觀異常,例如外觀有破損、內容物顏色太過鮮豔等產品。

其次,選購包裝食品時,應注意產品上要有明顯中文標示,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的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事項等資訊。

第三,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日期內,並注意是否有塗改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