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罰單涉貪開庭 員警出庭認罪判減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去年爆發警員集體圖利案,時任西屯所巡佐李科甲礙於警友會人情,受違規車主關說,要警員將白單改成罰則輕的紅單,台中地院十八日開庭,十八名涉案員警出庭皆認罪。有員警受訪表示,案發後他們都遭停職、經濟陷入困境,請求法院減刑或緩刑,能重回工作崗位。

台中地院昨日上午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西屯派出所巡佐兼警友會承辦人李科甲,及涉案員警共十八人出庭,李科甲等人均認罪。因案件涉貪汙治罪條例,中檢二波共起訴三十一人,都被依法停職。李科甲委由律師出庭主張,圖利金額每案皆在六百元以下,且都是自掏腰包繳納罰單,李犯後認罪且態度良好,請求法院減刑或給予緩刑。

昨日還有其他十七名涉案警員開庭,因涉案警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遭台中市警局祭出停職處分,不少人丟了飯碗,迄今仍待業中,也有人到麥當勞打工、擔任機場接送司機,找泥作師傅當學徒等,苦不堪言。

起訴指出,李科甲等十八人明知警察取締違規停車時,若駕駛人不在場,執行人員應視違規事實,於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逕舉單(俗稱白單),上填寫違規車號、時間、地點及違規條款等資料,將逕舉單張貼或夾放於遭取締汽、機車之明顯處標示後,再回派出所交由交通警察大隊按取締內容寄發「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給違規車主。

檢方調查,包括警會成員在內共二十四名車主,前後因違規遭開單後,考量到和李科甲關係友好,收到白單後就找李請託,李基於人情關說,就指示派出所基層警員將白單違法轉開為紅單。

另外,違規法條由實際的「並排停車」、「違規停車」,不實記載為罰鍰金額較低之「違規臨時停車」,再將違規行為人不實記載為李科甲、陳姓警員等人,且由李、陳自行拿紅單繳納罰鍰,以此違法圖得二十四名違規人的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