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涉嫌替綠能廠商施壓水利署重啟牡丹水庫光電案,並達成期約收受賄賂一千萬元,期間廖國棟涉收賄五百萬元現金,卻因立委集體收賄案遭收押無疾而終,廠商要求廖退款未果檢舉提告。台北地檢署十九日偵結,依貪汙行收賄等罪嫌起訴廖國棟、其辦公室主任洪天盛,以及業者蔡啟弘、池正偉、謝宗翰等五人。
起訴書指出,經濟部於民國一0六年公告「屏東縣牡丹水庫水域型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招商,但因投資成本過高、當地原住民反對等因素,該計畫在一0七年流標後未再推動,並經屏東縣政府同意停止。但至一0八年間,開發業者蔡啟弘、池正偉有意重啟此計畫,池男即聯繫時任美歐亞公司開發經理謝宗翰合作,並由蔡男透過廖國棟辦公室主任洪天盛,請託廖國棟協助,承諾給予相應報酬。
同年十一月,廖國棟透過洪天盛轉告業者,表示水利署及南水局對該計畫持開放的態度,並以贊助競選為由,向蔡姓業者索賄新台幣五十萬元。隨後,蔡、池、謝三人攜帶現金前往花蓮,將款項交付給洪主任,作為請託廖國棟的前金。
一0九年一月,廖國棟連任立委並擔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隨即於二月召集水利署及南水局至國會辦公室召開協調會,要求降低投標門檻,但遭拒絕。同月,他再次召開協調會,要求評估重啟時程,並指示洪天盛向蔡啟弘索賄。業者隨後交付二百萬元,作為酬謝召開協調會的對價。
同年三月,廖國棟邀集時任水利署副署長鍾朝恭召開協調會,當場施壓要求推動計畫。隨後,他透過洪姓主任安排與蔡會面並索賄,業者隨後交付二百五十萬元,作為施壓鍾朝恭的對價。
在廖國棟的施壓下,南水局函請屏東縣牡丹鄉公所、牡丹鄉民代表會提供意見,但鄉公所表達反對,鄉民代表會則決議要求廖國棟暫停推動。南水局最終函復廖國棟,表示將尊重地方政府及原住民部落會議決議,計畫重啟因此無疾而終。
其後,廖國棟於一0九年七月因涉立委收賄案遭羈押禁見,一一0年一月以一千萬元交保獲釋,未再繼續協助推動計畫。蔡姓業者認為計畫推動不如預期,欲向廖國棟討回全數賄款。廖國棟稱已歸還五十萬元,但目前無力償剩餘款項,雙方不歡而散。蔡姓業者遂向調查局檢舉。
北檢昨日偵結全案,認定廖國棟與洪天盛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蔡、池、謝三人則涉嫌向公務員行賄,依法提起公訴。考量蔡姓業者為本案檢舉人,且自偵查初期即自白犯行,建請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