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有女陪侍」小吃店 三峽橫溪派出所長拔官記大過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三峽警分局日前接獲檢舉,所屬張姓所長疑涉足有女陪侍場所,經督察組調查結果,張員於111年10月間任淡水警分局所長期間,確曾於下班後前往臺北市萬華某有女陪侍小吃店接受飲宴,違紀行為屬實。經三峽警分局召開考績會予以記一大過處分,改調非主管職務。

三峽警分局表示,張員身為所長,未能以身作則,行為嚴重影響警譽,除記大過、調整非主管及調地處分外,將追查有無涉及其他不法,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三峽警分局長劉文雄強調,針對員警涉及風紀案件,絕不護短、斷然處置,並秉主動查處精神,自檢嚴辦,以維護警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