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馬姓男子向陳男佯稱可幫客戶代購不二坊蛋黃酥,陳男同意訂購八盒,並匯了三千八百元到馬男指定的帳戶內,但馬男卻僅面交三盒後,即拒不出貨且未退款。彰化地院審結,依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將他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馬男明知並無足夠的不二坊烘焙坊蛋黃酥可供販售,竟意圖不法,於民國一一二年九月五日前某日,在網際網路上登載代購不二坊烘焙坊蛋黃酥「不二家-不二坊-蛋黃酥-(代購)歡迎加入的訊息。
嗣陳男於一一二年九月五日在臉書團購網頁瀏覽該訊息並聯繫馬男後,馬男以LINE通訊軟體向陳男佯稱:可幫客戶代購不二坊蛋黃酥,須把款項匯入指定帳戶,會依照約定時間、地點交貨等語,致陳陷於錯誤,同意訂購八盒,並將三千八百元匯入馬男指定的帳戶。
馬男僅於一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多,在台中市一家超商,面交三盒(價值一千八百元)蛋黃酥後,即拒不出貨且並未退款,陳男始知受騙。
法院審酌被告年紀尚輕,竟貪圖利益而透過網際網路詐騙告訴人匯款,致告訴人受有財產損害,實有不該。惟考量其於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兼衡告訴人受損害之金額等情,量處一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