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恢復軍審 司法院盼獨立公正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引發外界關注,並成為立法院質詢焦點。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二十六日表示,軍事審判未來的制度規劃,尊重相關權責機關的決定;若需提供意見,司法院將主張朝獨立、公正及專業性的方向建構。

為因應大陸帶來的五大國安及統戰威脅,賴清德日前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等十七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長卓榮泰則表示,將於四月上旬召開會議,聽取部會提出的因應方案,並確立各項行動計畫、策略及法制化期程。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時關切,現行法院審理軍人案件是否遇到窒礙難行之處?並希望司法院能參與國防部的《軍事審判法》修法討論。

王梅英回應,民國一0二年《軍審法》修正後,以及後續《國安法》相關修法,司法院已設立專庭因應。她強調,依據憲法釋字第四三六號解釋,憲法第九條雖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但並未賦予軍事審判機關對軍人犯罪的專屬審判權,而是以法律加以規範,並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此外,總統府日前公布七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其中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現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羅智強質疑,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出身檢察體系,恐影響司法權的獨立性,詢問司法院的立場。

王梅英回應,大法官提名與審查分屬總統與立法院職權,司法院尊重相關機關的職權行使,不介入該過程。她強調,司法院的核心目標仍是確保司法體制的獨立、公正與專業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