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倫敦舉行的國際海事組織(IMO)MEPC 83會議上,與會各方以多數票通過了一項被視為“折中方案”的提案,擬設立全球首個國際航運溫室氣體排放定價機制。
惟這項投票結果歷史意義重大,卻也突顯減排機制初步成型但分歧仍在,IMO成員國間在減排路徑上持續分歧。
消息指出,本次會議共有63個國家代表團,包括歐盟成員國、中國、巴西、英國和加拿大投下贊成票,而以沙烏地阿拉伯為首,包括卡達、阿聯酋和俄羅斯在內的16國投反對票。在此之前專門召開的工作組會議上,代表們試圖就一項“過渡性提案”達成共識,但最終未果,沙烏地方面隨後正式要求進行表決,包括多個太平洋島國在內的廿多個國家選擇棄權,這些國家之前一直呼籲設立統一碳費機制,而美國則未派員參會,僅通過一封函件明確反對該機制,並警告稱若強推收費可能採取報復性措施,因此未參與投票。
據瞭解,IMO慣以共識制推動決策,此次投票極為罕見,上一例可追溯至2011年圍繞船舶能效設計指數(EEDI)的一次表決。
此次通過的草案明確船舶燃油強度的逐步削減路線圖,自2028年起設立4%的初始基準目標以及17%的“直接合規目標”。兩項指標將在未來數年逐年提高,至2035年分別達到30%與43%。
未達標船舶將需按階梯機制繳納碳費:若未滿足最低“基準目標”即進入“第二等級(Tier 2)”,每噸二氧化碳當量380美元排放將徵收380美元;若達到基準但仍未滿足直接合規目標,即屬於“第一等級(Tier 1)”,則碳價為每噸100美元。合規超額的船舶可獲得“合規富餘配額”,並允許結轉或集中使用。
該機制還將設立IMO淨零基金,用於重新分配碳費收益。IMO秘書長Arsenio Dominguez預計該基金每年可產生110億至130億美元的收入。這筆資金將主要獎勵使用零碳或淨零燃料的行為,並支持發展中國家的公平轉型。不過,關於收益分配細節及合規執行機制,將在未來兩年內進一步制定實施指南。若進展順利,相關MARPOL公約附則修訂案將於十月特別會議正式通過,並預計於2027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