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張姓男子得知國中同學和先生吵架離家,深夜帶食物、酒水到其日租套房,卻趁機摻強力安眠藥FM二讓她服下,女子被迷昏慘遭硬上,半夢半醒時還問張「有沒有結紮」,醒來驚見下體全裸身怕染性病;台中地院審理後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張八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台中張男一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得知女子和先生吵架離家暫住西區某日租套,當晚十一時多張帶酒去找她,與在場友人聊到凌晨一時多本要離去,他卻藉故拿東西再折返。期間張男用不詳方式將含有第三級毒品FM二的藥物氟硝西泮摻入讓對方服下,女子沒多久藥力發作,全身無力陷入昏睡,張就趁機脫光她衣物硬上得逞。
台中地院一審時,張否認性侵,辯稱性交是出自女子自由意願,沒有對她下藥、警方也說飲料沒驗出毒品反應。但女子證稱,張男離開後又回來,但她就開始沒印象,中間發現有人在動她,恢復意識發覺張與她性交,自己全身無力又擔心懷孕,就問張有沒有結紮,對方說沒有,自己就又昏迷懷疑被下藥斷片,醒來驚見下半身全裸,很怕得性病也從未突然失憶。
法院查,女子尿液驗出FM二陽性反應,另經勘驗住宿走廊監視器發現她遇害時間是張男折返回去後,且女子事後也傳訊給張說「那天後我差點死掉耶,下那個不知道是什麼藥,全身長滿疹。」比對證據,認定張折返後朝女子下藥。
法院審酌,張男趁女子情緒低落離家時蒙騙她服用FM二,並朝她硬上得逞,導致女子擔憂罹患性病心情更差,可見張惡行不輕,就連檢察官當庭告知張,女子下體採集到他的DNA,張仍辯稱沒和女子發生性行為,後又改口稱是合意性交。法院認為張男犯後態度不佳,考量一切情狀後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