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潑女 2男偽造車牌判刑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林姓男子受人委託欲惡整陳姓女子,去年三月間會同白姓男子駕駛懸掛假車牌的轎車前往陳女住處附近蹲守,趁陳女返家拿著廚餘桶對著陳一通澆灌。案經善化分局調查,將林、白依偽造文書、公然侮辱及毀損法辦,台南地院審理後分別判處二人拘役五十、四十日。

林姓男子前受友人「炮哥」委託,向陳女潑廚餘,去年三月廿日,白姓男子先將林男名下車輛更換為炮哥提供的假車牌,隨即載著林前往陳女住處附近盯哨,同日晚間九時許陳女返家時,林男隨即拿著炮哥提供的一大桶廚餘,迎頭潑向陳女,陳女被食物殘渣、果皮、臭水淋了一身,外套、制服、鞋子都一併遭殃,氣得報警提告。

雖然林、白二人變換車牌,但經善化分局追查仍成功找到二人,兩人到案坦承犯行,全案調查後也將二人依毀損、妨害名譽及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南檢偵辦。檢方認二人所犯分別涵蓋行使偽造特種文書、暴行侮辱、毀損等,兩人在接續使用假車牌後,接續以潑灑廚餘暴行侮辱、毀損,為想像競合犯,請台南地院依法從重的毀損罪論處。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審酌兩人暴行侮辱、毀損部分已與陳女成立調解,陳女後續撤回告訴,另為不受理判決。審酌雙方二人犯後態度均自白認罪,就偽造特種文書部分,分別判處林、白人五十日及四十日拘役,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