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二日第二度召開調解庭,黃子佼親自出庭並與五名被害人達成調解,目前累計十名被害人成立調解。本案自一一三年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八月後,黃子佼上訴二審,檢方續查再發現十二名未成年被害人及五百八十六部性影像,案件規模持續擴大。
高院表示,為確保日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法官命黃子佼加保五十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
黃子佼自民國一0三年起加入「創意私房」論壇,陸續購買二千二百五十九部兒少性影像,涉及三十五名年齡十至十七歲的未成年人。一審法院認定其行為嚴重侵害兒少權益,且未與被害人調解,判處八月徒刑及十萬元罰金。黃子佼上訴後,二審高院採分批調解方式處理,四月二十八日首次調解時,黃未到庭由律師代理,與五名被害人達成和解。
二審過程中,黃子佼在三月二十六日開庭時,他首度承認部分持有兒少性影像罪,但否認違反個資法,並爭執部分被害人已成年。被害人委託律師則提出,若黃真心悔過,應協助下架影像並捐出二千萬元成立公益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