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宣示將成立主權基金,引發討論,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廿一日在立法院表示,央行對成立主權基金抱持正面態度,但管理外匯存底和管理主權基金完全是兩回事,不應該由央行主導;財政部長莊翠雲則說,財政部對財源籌措責無旁貸,但現在公債法亦無涵蓋可透過發債挹注主權基金的規定,因此需立專法訂定。
台灣討論主權基金議題多年,國內一直有強大呼聲,希望參考國外成功經驗成立主權基金,將資金妥善運用,而央行握有規模龐大的外匯存底,常被點名是否能提撥部分外匯存底作為主權基金財源。
賴總統宣示政府將成立主權基金,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央行副總裁嚴宗大指出,央行外匯存底投資運用績效甚至優於委外代操,是否願意擔任主權基金的主管單位。
嚴宗大表示,央行對主權基金抱持正面態度,但建議先訂立專法,設立獨立專責的主權基金管理機構,可借鏡亞洲鄰近國家經驗如新加坡、韓國經驗,但不宜由外匯存底直接無償撥用。
嚴宗大表示,委外操作的同時,央行也能學習金融商品操作及資產管理公司運行,其實委外操作的績效每年度都有差異,不能只單看一兩年評論,如果績效不好,也會收回來操作。他進一步強調,央行管理外匯存底與主權基金管理完全是兩回事,主權基金不應該由央行主導。
莊翠雲表示,主權基金的設置要做審慎規劃、設立專法,針對管理機關由哪個部會擔任,行政院將詳盡規劃討論,財政部對財源籌措責無旁貸,相關細節仍待研商,須立專法,但財源籌措跟擔任管理機關是兩件事情。
針對外界提議未來主權基金財源可用稅收高於預算數的部分來支應,莊翠雲說,首先得考慮主權基金成立的規模要有多大,以及稅收是否足以支應,且現行預算法規定,稅收實徵如果執行得比預算數好,要優先還債。
至於是否可用歲計賸餘支應或是透過發債挹注,莊翠雲進一步指出,歲計賸餘水位其實沒有那麼高,另外,現在公共債務法中也無涵蓋可以透過發債挹注主權基金的規定,所以如果是要發債的話,須在專法裡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