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二十八日表示,隨著高齡與失智人口逐年增加,許多長者及身心障礙者在失去意識及表達能力後,面臨無人照護或財產處理混亂的風險。而「意定監護」與「財產信託」制度,可讓民眾可在尚有判斷能力時預作安排,並指定信任對象協助處理日後照顧與財產事務。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指出,「意定監護」是指本人在意識表達能力健全時,可以先和受任人訂立意定監護契約,約定若有一天自己老了、病了,喪失意識能力而受監護宣告時,可由受任人擔任他的監護人,意即自己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監護人人選,即使無親屬關係也能擔任意定監護人。
社會處強調,「財產信託」即是本人與銀行簽訂信託契約後交付財產,由銀行依信託契約約定管理或運用信託財產於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己或親屬也可以是非親屬關係。透過意定監護與財產信託的雙重安排,本人不僅確保自己晚年生活安穩,亦可為受益人的未來提供完善的長期照護保障,能無後顧之憂安心生活。
社會處表示,如果民眾擔心晚年無人協助管理財產或擔心親人無人照顧即可辦理意定監護與財產信託,為未來做事先規劃,意定監護可至地方法院公證處或公證人事務所洽詢辦理事宜,財產信託可至各大銀行了解信託方案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