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預算遭狠砍 大法官受理釋憲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三月二十一日公布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其中,監察院業務費遭到立法院大幅刪減百分之九十六,僅剩一千多萬元,導致多項業務難以運作。監察院認為此舉嚴重違憲,三月二十四日遞狀聲請釋憲,痛批立法院「假刪減預算之名,行修憲廢院之實」。司法院二十九日證實,憲法法庭已過半數大法官同意受理此案。

監察院今年度編列總預算約十點九億元,其中人事費約八億餘元,業務費則為二點四億元。然而,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業務費被藍白立委合力刪除高達二點三億元,刪減幅度近百分之九十六,僅剩一千多萬元,使監察院多項業務陷入停擺危機,甚至影響其憲法賦予的審計權行使。行政院雖提出覆議,但遭立法院否決,總統仍依程序公布預算案。

監察院對於立法院的決定表達強烈不滿,認為此舉不僅逾越合理範圍,更創下史上恣意違憲的惡例。監察院指出,立法院在審查過程中未依法宣讀刪減總數及審查後的歲出總額,造成各機關執行困難,也讓監察院與審計部無法確認實際歲出數額,此舉等同癱瘓其憲政功能,形同「實質架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與憲法機關忠誠義務。

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與訴訟代理人律師王首雁三月二十四日赴憲法法庭遞交釋憲聲請書,並罕見地在封皮上直接寫下「假刪減預算之名,行修憲廢院之實」,直指立法院意圖削弱監察院的存在價值。

監察院解釋,根據立法院宣讀內容計算,刪減總額為二千七十六億元,但行政院主計總處計算結果卻是一千四百三十九億元,數字出入巨大,引發執行層面混亂與爭議。

此案遞狀後,憲法法庭迅速展開評議。根據《憲法訴訴訟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憲法法庭五月二十八日經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此案,並將相關書狀資訊公告於網站。這也代表監察院與立法院之間的預算爭議正式進入憲法層級審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