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未果恐嚇開槍 男判4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卅多歲的謝姓男子與吳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去年十月間搭車至吳男住處討債,吳男母親表示吳外出不在,謝因此心生不滿,在家門外大罵,揚言要讓吳「呷土豆」若廿四小時不回來就回來開槍等。嚇得吳母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將謝男逮捕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判處有期徒刑四月。

謝姓男子與吳姓男子前有債務糾紛,惟吳不還錢也不露面,去年十月八日晚間,謝男前往吳男住處堵人,然而到了吳男家門口,吳母卻表示吳男外出、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

氣急的謝男對著吳母嗆聲「阿妳的小孩不見也沒關係,林北要把他打死,剛剛好就好,妳叫他趕快回來」,更揚言「我要讓他吃子彈」、「林北廿四小時叫人來這裡,不然他不要回來,我絕對叫人來這裡對他開槍」。

叫罵期間還以腳踹向吳男家門,還抄起磚塊砸向家門口鐵捲門及牆壁等,吳母驚嚇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到場也將謝帶回調查,針對恐嚇部分謝男坦承不諱,後續也被警方依法送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判處有期徒刑四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