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1.5億保金 辜仲諒准出境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違反銀行法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七年八月,並被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辜仲諒以亞洲棒球總會長及世界棒壘球總會棒球執行副會長身分,聲請於今年六月五日至七日前往中國大陸商討棒球賽事籌備。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准辜仲諒繳納一億五千萬元保證金,並由教育部體育署長鄭世忠及律師葉建廷責付,暫時解除三天出境限制。

辜仲諒涉「紅火案」衍生的中信銀澄清湖大樓購地等案,台北地院今年五月十三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其七年八月有期徒刑,可上訴。法院另裁定限制其出境、出海八個月,並於五月二十八日加強電子監控,要求其每日上午九至十一時以手機拍照線上報到。

辜仲諒此次聲請解禁,主要因BFA亞洲棒球錦標賽及女子棒球亞洲盃將於今年九月、十月在中國大陸舉辦,中國大陸棒球協會擬於六月六日召開工作匯報,邀請其親臨指導。此外,上海市體育局邀請他於六月五日至七日訪問,商討棒球運動規劃、職業賽事引入、青訓體系及國際賽事合作,並觀摩上海舉辦的二0二五PONY小馬聯盟亞太地區錦標賽。辜仲諒強調,這些行程無法以書面或視訊替代。

台北地院審酌辜仲諒提出的邀請函、體育署長鄭世忠的擔保聲明,以及其過去解除限制出境後均遵期返國的紀錄,認為其確有參與國際賽事籌備的必要性,遂裁准以一億五千萬元保證金暫解六月五日至七日的出境限制,並責付鄭世忠及葉建廷確保其如期返台。

至於辜仲諒同時聲請六月八日至十日赴日本爭取世界棒壘球總會年會支持,法院認為時程與中國訪問重疊且必要性不足,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