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告6月15日起至9月14日實施鱙(吻仔魚)禁漁期

新北市府漁業處公告魩鱙捕撈期將於六月十四日結束,十五日起至九月十四日為禁漁期,請漁民務必配合。 (新北漁業處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為守護海洋生態,確保資源永續發展,新北市府漁業處十日公告,自六月十五日起至九月十四日實行魩鱙(吻仔魚)禁漁期;提醒從事魩鱙漁業的漁民與業者配合,禁漁期間不得進行捕撈作業,違者將依《漁業法》規定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漁業處指出,魩鱙俗稱吻仔魚是台灣沿近海經濟漁獲之一,為國人重要消費魚種,新北市魩鱙漁業主要產地為淡水區海域。魩鱙並非仿間所稱幾百種魚的幼魚,主要是三種魚類包括刺公鯷、異葉公鯷及日本鯷的幼魚,而每年六月至九月則是其他魚類魚卵孵化及仔稚魚成長的時期,此時作業容易混獲其他魚種仔魚,為減少對其它魚類資源影響,新北市每年定期於六月十五日至九月十四日實施魩鱙漁業禁漁期,避免造成生態失衡。

漁業處表示,禁漁期間並進行漁船數量與漁獲總量管制,一旦達到中央訂定魩鱙捕撈量上限,將立即全面禁止採捕;在保育同時,漁業處也提供魩鱙漁業權收購措施,輔導有意轉型的漁民轉營其它漁業或多元發展,降低對魩鱙漁獲的依賴。

漁業處表示,藉由禁漁及管制措施,盼能有效確保魩鱙資源及促進漁業產業的永續發展,呼籲漁民朋友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海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