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級以上退除役 恢復教育補助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十日三讀通過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費,由輔導會會同教育部定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一0六年七月表示,退休軍公教子女的教育補助,從同年八月一日起,公教修正為月退金在新台幣兩萬五千元以下、軍人為中校以下退伍者才可請領。國民黨立委日前提案修法,恢復退役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退輔會也持續爭取。

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上校軍官退休年齡通常在四十至五十五歲之間,正值子女上高中或大學,經濟壓力較大,政府自一0六年學年度起排除上校以上階級軍人子女教育補助,改為僅發給中校以下退伍軍人,導致上校退伍軍人感受到權益被剝奪。

國民黨團主張,晉升上校是對長期投入軍旅並熱愛國軍的肯定,政府應保障退役福利,並恢復上校以上軍官的子女教育補助,鼓勵優質軍人留任,並展現國軍惜才的態度。退輔會已多次建議恢復此政策,強調上校以上軍官在部隊擔任重要職位,恢復補助不僅能激勵士氣,也能彰顯政府德政。

立法院會十日在藍白在野黨人數優勢下,經表決三讀修正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條文,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明定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其子女的教育補助費,由輔導會會同教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