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穿越致死傷皆重罰駕駛人 駕駛團體:製造對立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交通部十九日指出,六月三十日起駕駛不停讓行人致輕傷,罰鍰調高至一萬八千元,致人重傷比照現行致死標準調高至三萬六千元,且刑責另行追究。交通部強調,不論事故肇因是否為行人違規所導致,都將一律重罰駕駛人。
交通部指出,交通部指出,針對不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原吊扣駕照一年,交通部後續也將修法提高為吊扣一年到二年,若導致行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原三年不得考照,也將提高為四年到五年不得考領。
交通部表示,重罰是限於行人穿越道所發生之車禍,對於路側之人行道車禍,則不包括在內。
交通部指出,交通部於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加重車輛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之罰則後,道路交通安全已有改善,統計一一三年行人死傷人數為一萬七一六二人,較一一二年減少四九八人,其中死亡人數從三八0人減至三六六人,減少十四人,但其中仍有八十二人死於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之事故。
交通部表示,為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已與內政部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母法授權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調高致人傷亡起罰金額,將三十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起罰金額由七二00元提高至一萬八元;導致行人重傷,裁罰金額從原先一萬八千元,直接比照導至行兩致死標準,重罰三萬六千元,且刑責另行追究。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六月三十日起在行人穿越道發生事故,不論是否為行人違規,都將一律重罰駕駛,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協會理事長劉鴻樟十九日強調,行人帝王條款是不合理的,且因為比例原則失衡,造成駕駛人的不滿,恐讓駕駛人和行人之間的關係更加對立。
劉鴻樟指出,現在道路怒路症越來越嚴重,這是政府應要承擔的後果,因駕駛行駛在道路,因為這些交通問題被科技執法,以及行人的帝王條款,讓很多駕駛人情緒不滿,我們提出的人車分流,政府卻又牛步不改善。讓行人和駕駛不斷產生衝突,這些都是政府的問題。
劉鴻樟表示,目前的政府在道路規劃不完善,交通號誌沒有做好人車分流,普遍果然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識又缺乏,只會不斷擴大執法強度,不斷的重罰駕駛人,是無法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