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東港警分局為有效防制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培養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與秩序,將於六月二十三日起實施「全縣性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取締大執法」,東港警分局表示近來微電車因輕便、省力的特性受到民眾喜愛,使用日漸普及,也衍生不少違規問題,因此將加強執法,呼籲民眾務必依法使用微電車,切勿違規載人,並確實佩戴安全帽,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
東港警分局指出,依據現行法規,微電車不得載人,違者將處以新臺幣三百元至六百元罰鍰;在以往的取締經驗中,警方發現許多家長為求便利,常以微電車載送小朋友,不但違法也存在極大安全風險。
此外,騎乘微電車應全程佩戴安全帽,若違反規定,將依法開罰新臺幣三百元,多數交通事故在摔倒時頭部受創比例高,佩戴安全帽能有效降低傷害;另需特別注意的是,未滿十四歲不得騎乘微電車,違反者將處以新臺幣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罰鍰。
東港警分局呼籲家長應教導子女遵守交通規則,避免讓未滿法定年齡者騎乘微電車上路,以免發生憾事,微電車雖屬輕型電動載具,仍須遵守交通法規,正確使用、合法上路,共同營造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