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總統府二十七日正式公告增加國軍待遇、恢復退役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等條文。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由於條文已正式公告,政院無覆議空間,預料將持續尋求其他救濟手段。
立法院六月十日三讀修正軍人待遇條例部分條文,增加國軍待遇,國軍官兵志願役加給每個月增加三萬元,同時明定戰鬥部隊加給、地域加給和超時加給,同時也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恢復退除役官兵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其子女教育補助費,由輔導會會同教育部定之。
原本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將研議救濟手段,不過,總統府昨已正式公告增加國軍待遇、恢復退役上校階以上子女教育補助等條文。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日起算至第三天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