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長王鑫基見證台南紡織工會和公司簽訂團體協約

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左三)見證台南紡織工會和公司簽訂團體協約。(勞工局提供)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為保障勞工權益並兼顧事業單位營運需要,台南紡織勞資雙方就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出勤與未出勤之工資,以及三節獎金發給標準,經多次協商後達成具體共識,卅日由工會和公司簽署團體協約,勞工局長王鑫基、大台南總工會副理事長陳美靜到場見證。

依據該協約內容,未來遇有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之天然災害假期間,出勤者工資加倍給予,以肯定在非常時期堅守崗位的辛勞;未出勤者工資照給,確保員工在安全考量下能安心在家,不致影響生計;另同時明訂三節獎金發給標準,提升制度透明度與一致性。

台南紡織公司副總經理曾坤煌表示,此次團體協約的簽署,展現勞資雙方對突發天然災害的協調與互信基礎,也體現企業對勞工福祉的重視與尊重。

台南紡織設立七十週年,今年是傳統產業面臨經營上最大困境的一年;勞資一家親,資方視員工為公司最大資產,勞資雙方共同努力朝百年企業方向前進。

台南紡織工會理事長吳秀琴感謝公司照顧體恤員工,指該協約充分反映工會長期爭取會員權益的成果,期待成為其他事業單位參考之典範。

王鑫基表示,台南紡織此次團體協約之簽訂,彰顯勞資雙方對職場安全與勞動保障的高度共識,對提升企業韌性與職場溫度都有積極助益;未來勞工局將持續協助事業單位與工會強化協商機制,促進勞資關係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