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設長照機構 6國有地招標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產署推動指定長照產業地上權,三十日公告六宗鄰近醫院的國有土地標的,包含新北、雲林、高雄、嘉義各一宗以及台中市二宗,存續期間皆為七十年,權利金底價合計約二億八千六百九十七萬元,公告期間三個月至九月三十日截止收件。

國產署推動國有地指定長照產業地上權公告招標六宗標的,供得標業者設置長照機構,公告期間三個月,九月三十日下午五時截止收件,採公開評選方式,投標業者預計於十月一日得知是否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國產署表示,這一批次招標標的為新北市、雲林縣、高雄市、嘉義市各一宗,台中市二宗,合計六宗,土地總面積約一點三八公頃,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及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國產署說明,業者投標各宗地上權,因應標的所在區域需求指定應設置長照機構類型,需至少擇一布建(比如團體家屋或是住宿式長照),設置長照機構規模應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規定,剩餘空間可作其他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複合式使用。

這次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是配合長照政策指定設置長照機構類型,招標權利金底價及年息率底價較國產署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低,權利金底價共二億八千六百九十七萬餘元,地上權存續期間皆為七十年,地租年息率底價皆為三%,其中地租隨申報地價調整年息率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