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光電場遭控濫墾山林,多個民團及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三日表示,不能每次等居民反映才處理,也不能僅開罰,應全面盤點及相關預防機制。
能源署回應,有關和山光電場都在相關程序上做相關處置,尤其針對山坡地會詳細盤點。和山光電場二期已撤銷,一期違法部分已開罰並拆除中。
多個民團與立委柯志恩等人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經濟部強化申設光電場的源頭把關機制,嚴懲惡劣不法業者,建立退場機制,杜絕假綠能之名,危害國土環境。
柯志恩指出,二0三五年旗艦計畫是發電量要達三十五GW(百萬瓩),而每瓩就需要一公頃土地,總計將有一百三十一座光電場,而面對和山光電場問題,能源署、國土署也只能開罰,但這樣能挽救美麗山林?相關裝置後續擺爛在那怎辦?
她也質疑,先前高雄馬頭山要設光電場,居然只要求業者交「自我評估量表」?未來要如何再避免類似情況發生才是重點,尤其和山光電場一期雖都在水保範圍,但仍有區塊滿危險,未來要怎處理?未來又如何盤點各光電場也是重點。
苗栗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指出,目前看來僅對二期撤照,卻無管控一期。台灣生態學會理事王豫煌也說,現在能源需求迫切,綠能本來是好的,但不能因此破壞環境,導致自然碳匯消失,若如此還能稱綠色能源?根本是漂綠的黑色能源,也要發展較合適的技術,才是根本。